婦聯冀持續優化對受虐婦幼後續支援

2021-10-07

何歡顏

【特訊】《預防及打擊家庭暴力法》(下稱《家暴法》)法律至今正式生效五周年。為支援受暴婦女,婦聯早於二○○五年設立「勵苑受虐婦女庇護中心」並積極推動制定相關法律,常務理事兼中心主任何歡顏回顧十六年勵苑服務發展,認為從源頭上有法律作支援是重中之重,不但提升受虐婦女求助意識,更重要是讓社會更重視家暴問題,長遠而言對家庭和社會健康和諧發展起了積極和重要作用。今後,婦聯和勵苑將持續緊貼社會發展,為需要支援的婦幼提供更完善和貼心的服務,做好婦幼權益維護者、和諧家庭建設者和特區居民服務者的角色,共建美好家園。

何歡顏提到,本澳在未有《家暴法》時,由於華人社會文化多認為「家醜不出外傳」,故居民對家暴議題大多是避而不談,社會對支援受虐婦女沒有完整的協作模式、服務質素不一,執法部門亦由於未有相關指引,多採取勸和不勸離的方式,亦影響受虐者求助動機。法律生效後,在政府的重視,與社團的積極協作下,從對受虐者、個案研判、支援措施等,都有更完整的協作模式及通報機制,更有效支援受虐婦女,亦助力發現社會中隱藏的受暴個案,成效顯著。另外,她參考勵苑在法律生效前後服務人次的變化,從以往每年平均約八十人入住,上升至近五年平均逾百二人,一方面反映居民求助意識提高,亦可見庇護院舍有一定的服務需求。

針對服務對象需求的變化,和家庭問題日趨多元,何歡顏表示在政府的信任、重視和支持,以及聆聽服務對象意見下,多年來勵苑服務亦與時俱進,包括提高服務名額,亦因應服務對象需要上班,院舍內增設兒童看管支援服務;於二○一七年開辦中途院舍,協助有家暴風險或正處於家庭修復狀態,但仍有跟進需要的婦女及其未成年子女度過困境,提供過渡支援服務等,從多方面、多維度支援受虐婦女及其子女。同時她亦留意到,疫情對經濟的影響,引致部份低收入家庭出現家暴問題,需要社會更多關心和重視。

推動「家暴零容忍」需要全社會通力合作,何歡顏認為在法律優化、對受虐婦女和兒童的後續支援等,都有繼續提升的空間,建議未來應檢視法律對「家庭暴力」應有更細節定義,特別是對精神虐待的定義上,更清晰確保受虐者在受到長期精神虐待下,能得到合理的保障。另一方面,期望重視施暴者輔導的安排,減低婦女及子女在工作場所、學校等再受虐和滋擾的風險。對於兒童支援方面,現時輔導焦點較多集中處理婦女的創傷,較容易忽略目睹家暴的兒童其情緒創傷狀況,期望加強關注和介入輔導,減低兒童因情緒問題而出現行為偏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