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公報不再紙本

立會一般性通過

2021-11-12

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列席立會會議。(IBS)

【本報訊】立法會昨一般性通過定明《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不再出紙本,只以電子方式出版的《修改第三/一九九九號法律〈法規的公佈與格式〉》法案。

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引介說,目前不少國家和地區包括歐盟和葡萄牙等已停止出版紙本的政府公報,改以電子版取代。去年公報的電子版瀏覽量達五百萬人次,而傳統紙本的訂購量則大減,由回歸初期每期超過六百份降至去年只約八十份。鑒於社會大眾已普遍接受電子版《公報》,故提出有關變更,以節省公共資源及推動環保,相信可「即時見成效」。

張永春說,公報以電子方式公布已運作多年,有一套電子化系統,及十多名印務局人員負責。因應未來廢紙本而以網上版為主,需再加強系統保安和穩定性等,會調配公職局人員作臨時支援,確保系統維護和加強保安。

張永春又謂,在系統安全穩定做好後,會重整公報資料的刊登標準等,因目前主要用家都是政府部門主,方便各部門間資料交流和資料標準化,避免錯誤。

對於政府的PDF圖檔有不可複製和搜尋的問題,張司稱,這非很困難的技術問題,是可於設置時解決到,會與相關人員溝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