坊會促不斷強化經屋居住保障功能

2021-12-03

【特訊】政府通過修法規定經屋去投資化,更加凸顯經屋的居住保障功能。十月坊會理事長林錦田表示,經屋法修訂後政府今年七月首次推出經屋申請,從截止申請數據來看,經屋“求遠大於供"“一屋難求"的情況已得到緩解,冀今後定期推出經屋申請單位,爭取“二五"規劃內逐步實現經屋恆常化申請。將來,可考慮通過補差價的辦法,實行經屋“樓換樓",不斷強化經屋更的居住保障功能。

林錦田表示,經屋法修訂後,政府於今年七月首次推出逾5千個申請單位,到近日截止日合共收到約1.15萬份申請表。從數據上看,過去經屋“求遠大於供"“一屋難求"的情況已得到緩解。追其原因,新經屋法規定經屋永遠“姓經"、去投資化,更加凸顯經屋的居住保障功能,從而起到抑止“需求"的作用,使經屋資源得到更合理的利用。

同時,在中央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澳門土地匱乏的情況有所好轉。目前,政府已在新城填海A區規劃興建2.4萬個經屋單位,加上在一些收回土地亦規劃了公屋發展項目,預料將來可以保障經屋供求平衡。因此,冀加大經屋發展步伐,每年定期推出經屋申請單位,更好落實居住保障目標,並爭取在“二五"規劃內參照社屋實現恆常化申請,將來按社會實際需求推出相應戶型經屋單位,解決“錯配"問題。

他又表示,隨著時間推移,不少經屋家庭的人口將會發生變化,對住宅戶型的需求亦發生變化。但按新經屋法規定,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在申請前經屋單位前十年不得擁有住宅物業。因此,將來如符合收入及資產限制的經屋家庭,可考慮通過補差價的辦法,提供一次經屋“樓換樓"機會,小戶型可以換成大戶型,或大戶型亦可換成小戶型,既更加合理利用經屋資源又改善經屋家庭的居住環境,不斷強化經屋的居住保障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