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接種制度法規四一生效

2022-01-29

羅奕龍出席行政會新聞發布會

【本報訊】行政會完成討論《防疫接種制度》行政法規草案;行政法規自四月一日起生效。當局可否引用行政法規強制接種疫苗?羅奕龍回應,《防疫接種制度》行政法規與推動疫苗接種的工作是沒有任何關係的。

行政會發言人、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介紹,為落實「預防優先,妥善醫療」的施政方針,特區政府根據現時防疫接種的實際情況及需要,制定新的《防疫接種制度》行政法規,並廢止現行第16/2008號行政法規《防疫接種制度》。

個人接種手冊推數碼格式

為配合推動電子政務,《防疫接種制度》行政法規規定,個人接種手冊得以數碼格式或紙本發出,又或以該兩種方式一同發出。衛生局將設立防疫接種紀錄電子服務平台,並提供個人接種手冊的數碼格式。負責接種的醫生或護士須將所接種的疫苗記錄於平台,以便載於接種者的個人接種手冊。

同時,為提高人口的整體免疫水平、預防疾病傳播,澳門特區居民可免費接種防疫接種計劃的疫苗,計劃的疫苗以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的行政長官批示訂定。衛生局局長可以公共利益為理由,或應利害關係人向其提交的申請並根據其經濟狀況,豁免非澳門特區居民接種防疫接種計劃的疫苗的全部或部分費用。另外,行政法規訂定,防疫接種的豁免必須由獲衛生局局長許可的醫生作出,以及該豁免須適當記錄於獲豁免接種疫苗者的個人接種手冊內。

就接種後引起的嚴重不良反應,行政法規規定,醫生或護士須自知悉起的二十四小時內向衛生局作出通報;衛生局局長可基於利害關係人的申請,全部或部分豁免因治療接種疫苗所引起的不良反應而產生的醫療衛生服務費用。

衛生局局長羅奕龍介紹,個人接種手冊 (俗稱黃簿仔) 的所有內容,將可在「一戶通」的「我的健康」欄目內查閱。《防疫接種制度》行政法規生效後,可在「我的健康」生成電子版本,隨之自行列印紙本的個人接種手冊。他補充,未來的個人接種手冊將有防偽功能的二維碼,第三方可透過掃瞄確定真確。

與推動疫苗接種無關

另外,有記者提出,《防疫接種制度》行政法規生效後,政府可否以公共利益為理由,實施強制接種疫苗?羅奕龍回應,《防疫接種制度》行政法規主要是配合電子政務的發展,續稱:「與推動疫苗接種的工作是沒有任何關係的。」

很多地方已經實施強制接種,本澳的自願接種原則是否仍然存在,往後會否改變?羅奕龍回應傳媒時表示,直至目前,推動疫苗接種都是一如以往:一) 宣傳教育,二) 提供最大的便利,三) 提供免費接種。

早前,衛生部門官員表示,不排除要求進入特定場所 (如:餐飲) 的人士,必須出示疫苗接種或七日內核檢的證明。記者昨午提出,本澳一旦實施這類措施,法理依據何在?事實上,香港已經公布,仍未接種疫苗的人士,掃描「場地碼」後,「安心出行」將出現紅色標示。

張永春回應,如果真的有需要推出進一步的防疫措施,例如:限制進入某些場所,可引用《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定,以及行使衛生局《組織法》賦予的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