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冠峯指保護古樹 文化局有重要角色

2022-03-31

梁冠峰出席電台節目

【本報訊】澳門園景綠化促進會理事長梁冠峰表示,每個部門都要依照《文化遺產保護法》盡力保護古樹。他提及,文化局作為《文化遺產保護法》的主導部門,對於保護卓家村的古樹有重要角色。

本澳已有六百一十六棵古樹受到《文化遺產保護法》的保護。昨早出席澳門電台節目的澳門園景綠化促進會理事長梁冠峰提出,既然已有法律,大家應該依法辦事,各個部門應該依法履行職責,做好保護古樹的工作。

對於工務局提出新建道路而需要移植卓家村十棵古樹,梁冠峰希望政府說清移植的依據。續稱:「《文化遺產保護法》雖然規定,屬於重大公共利益可以移植古樹。重大公共利益係咩?部門一定要講清楚。」

至今,管理樹木的市政署仍然明確保留十棵古樹,梁冠峰提出,相關部門應該公開那些古樹的現況;也要說明:除了新建道路外,還有甚麼因素影響古樹的健康?原地保留古樹是否就可保護?移植古樹又有甚麼科學依據?

對於被公眾視為執行《文化遺產保護法》的主體部門 ── 文化局,梁冠峰坦言:「究竟佢做啲咩嘢呢?我就睇唔到佢有好實質嘅意見畀到我哋。」他提出,文化局作為主導的部門,對於十棵古樹的保護有重要角色。

有聽眾致電節目詢問工務局:有否其他交通建設方案而不用移植十棵古樹?續提出,在內地亂砍古樹,官員真的要下台。

另一聽眾提出,無論有沒有《文化遺產保護法》,祖宗留下來的樹木理應珍惜、保護。續稱:「但係,廿多年來,政府講多過做,我真係認同。」也一聽眾表明,自己是土生土長,古樹是回憶的一部份,希望好好保留。

梁冠峰提出,大家都要清楚古樹是如何珍貴。他表示,在城市裡,古樹對生態、歷史、文化、教育、科學都有重要意義。特別為土生土長的居民,對古樹懷有濃厚的情意;甚至,在他們的童年中,古樹佔有一個角色。

「有古樹喺身邊,係我哋嘅幸福。」梁冠峰坦言,古樹猶如「我們的前輩」,一直生存下來,代表著人與自然的和諧關係。他也提出,應該呵護「後備古樹」,以免達到百歲時已成病樹。

出席同一節目的市政諮詢委員會環境綠化專題小組副協調員辜文達表示,市政管理委員會已經公開表明十棵古樹應該留在原地;續透露,市政諮詢委員非常認同上述的方向,因為百年樹木得來不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