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聯倡編制澳門兒童發展綱要

2022-06-01

庄玲玲

【特訊】今天是六一國際兒童節,主題是《兒童權利公約》中的“參與權”,藉以喚起社會關注兒童的參與權利。婦女及兒童事務委員會委員、婦聯副理事長兼秘書長庄玲玲提到,兒童參與是《兒童權利公約》賦予兒童的基本權利之一,更是社會發展中“兒童友好”的關鍵,期望政府、社會和家庭多管齊下重視兒童參與權,讓兒童成為社會發展的參與者、設計者和監督者,推動城市可持續發展,共建澳門美好家園。

自1998年起,《兒童權利公約》已適用於澳門。庄玲玲提到,在社會關注和政府重視下,澳門兒童各方面的權利保障均有長足進步,包括有更完善的法律保障、更多元化的休憩空間、更完整的教育配套等。同時,在婦兒委的努力下,近年參照《中國兒童發展綱要》中的各個領域,首次編制《澳門特別行政區兒童政策現況》,務求更全面呈現澳門兒童發展現況,兒童成長亦愈來愈受到社會各界重視。此外,婦聯多年來亦以不同方式,包括舉辦培訓計劃、親子嘉年華等,以“兒童影響兒童”的理念,宣傳推廣和推動落實《兒童權利公約》。

庄玲玲指,國家始終重視兒童事業發展,並堅持“兒童優先”原則,“兒童優先”更是《中國兒童發展綱要2021-2030》的基本原則。另外,在策略措施方面亦明確提出“尊重兒童的知情權、參與權,重視聽取並採納兒童的合理意見。”這是從頂層設計上重視兒童參與,值得澳門學習。她認為,兒童充分和自主參與是建構兒童友好社會氛圍的最佳辦法,社會對兒童參與的方式,應多從兒童的角度思考,其參與的能力和程度,都應多從兒童的認知思維水準、社會化程度、獨立性與已有經驗作考慮,創造對兒童友好且開放的社會環境,使之與兒童發展產生積極良好的連接和互動,為兒童提供生活與經驗的更多機會和更大空間。

兒童是社會的未來,對於兒童發展方面,庄玲玲提出以下三點建議。一是編制頂層發展綱領。建議特區政府貫徹國家“兒童優先”原則,研究編制適宜澳門社會發展的兒童發展綱要,體現兒童友好的原則目標,在此基礎上進一步制定兒童友好城市建設思路與發展策略;二是搭建兒童參與平台。建議由政府牽頭,輔以社團合作建立如“兒童議會”,探索更多兒童和社會的意見反映聯動機制,讓兒童有更多渠道發表意見,發揮兒童的主人翁意識和責任感,支持兒童參與社區共建、共享、共治;三是鼓勵兒童參與生活。家庭作為生活教育第一場,更應發揮家庭主陣地的教育價值,呼籲家長更尊重兒童的主體性,信任兒童參與的能力,重視、思考兒童的意見,同時觀察、聆聽並對他們隨時提供支援,向孩子傳遞積極資訊,鼓勵他們參與生活、參與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