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強積金將可投資中央及央行發行債券

2022-06-02

【香港中通社6月1日電】《2022年強制性公積金計劃(一般)(修訂)規例》6月1日獲香港立法會批准,以便利強制性公積金投資於中央人民政府、中央銀行和三家內地政策性銀行發行或無條件擔保的債券,修訂規例將於10日刊憲生效。

根據經修訂的條例,中央人民政府、中國人民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國家開發銀行和中國進出口銀行將列為“獲豁免當局”,強積金成分基金可把最多三成的資金投資於單一獲豁免當局同一次發行或無條件擔保的債券;此外,強積金成分基金亦可把所有資金投資於同一獲豁免當局發行或無條件擔保並包含至少六次不同發行的債券。

香港特區政府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歡迎立法會通過修訂規例。他表示,修訂規例是因應強積金計劃成員及業界的訴求而製定。內地政府債券具有重大投資潛力和分散風險的優勢。修例建議可為強積金計劃成員提供更多元的投資選項,並把握內地債券市場發展帶來的機遇。

許正宇說,內地債券市場目前是亞洲最大和全球第二大的債券市場。這項便利措施將有助推動與內地金融市場互聯互通,進一步強化香港作為全球離岸人民幣業務中心的地位,助力香港融入國家的發展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