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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7月08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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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車VS車控

2022-07-08

塞車問題困擾市民出行

解決控車問題是否只有加快淘汰

雨天出行大塞車成本澳常態

陸路交通規劃提到公交與控車問題

林宇滔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於2011年公布了《澳門陸路整體交通運輸政策(2010‐2020)》,今年5月24日又就《澳門陸路整體交通運輸政策(2021‐2030)》展開為期60日的諮詢,當中提出,控車目標是繼續維持低增長率。但是,多年來本澳的控車政策成效都一直受到質疑。

立法議員林宇滔指,去年底本澳 24.7 萬輛註冊車輛(輕型汽車(113344 輛)及重型電單車(105947 輛)),以每輛車 2 米計算(私家車及重型車長遠超 2 米),車龍就長達 494 公里,較澳門道路總長度 462.5 公里更長,意味著就算本澳車輛不增長,只要已登記車輛都使出路面,澳門的道路就會變成停車場,這也就是造成本澳「惡劣天氣、大節日大塞車」的成因之一。林宇滔又認為,澳門的控車政策敗於法律的滯後,令本澳在控車難上加難,如澳門法律多年前已豁免非石化燃料車輛的入口稅,但當局在電動車稅務減免上沒有作出規限,居民購買多部電動車都能享有免稅,而且不設免稅額上限,究竟政府政策是鼓勵居民環保,還是鼓勵居民買車?他認為澳門真正要控制的是繁忙時間私家車的使用,如果政府能提供方便、快捷及舒適的其他公共或綠色出行選擇,才能有效解決繁忙時間的交通擠塞問題。

數字反映什麼?

交通問題被喻為本澳死結之首,交通事務局在2010-2020交通運輸政策執行情況中指,過去10年,特區政府在《政策2010-2020》框架下,落實“公交優先”政策,巴士線路由61條增至85條,客流由37.1萬人次/日增至62.7萬人次/日。“控車輛”方面,機動車總數由19.6萬輛增至24.4萬輛,機動車年增長率低於3%,若按照《政策2010-2020》實施前年增長率約5%推算,少增加8萬輛機動車。與此同時,特區政府亦開展多項交通基礎設施建設,輕軌氹仔線建成通車,道路長度由311公里增至340.3公里,公共停車場由23個增至57個,步行道密度達到12.1公里/平方公里。《政策2010-2020》提出共61項行動措施,綜合實施率90%。其中:年限性工作45項,已達成36項、部份達成8項、未達成1項;持續性工作16項,13項已開展、3項部份開展。

道路條件令改善交通安全和交通環境問題變得更加迫切

隨着本澳城巿發展,人口預計將持續增長,預測至2030年,本澳居民出行量將增至243萬人次/日,增長約17%。另一方面,跨境交通出行量約增至58萬人次/日,增長約11%,道路交通、公共交通和城市口岸交通等均面臨挑戰。由於私人車輛出行持續增長,故交通事務局認為,建成區內交通建設難度大。局方在《澳門陸路整體交通運輸政策(2021‐2030)》諮詢文本前言中指出,2020年本澳共有24.4萬機動車輛,比10年前增加了4.8萬輛,年均增長2.2%。同時,澳門機動車輛使用量亦持續增長,道路高峰小時流量年均增長約3.6%。然而,道路總長度過去10年僅增加29.3公里,年均增長率為0.9%;而預計未來10年可新增道路總長度僅約22公里,年均增長率將維持低於1%的水平,特別指出:道路建設速度趕不上機動車增長和出行需求增長速度,特別是在建成區內的交通建設難度大,交通設施增長困難,導致道路交通壓力持續增加,主幹道高峰時段基本處於飽和狀態,部份道路擠塞問題仍較為突出。並指,全澳交通日均出行總量預計將由2019年259萬人次增至2030年約302萬人次,在陸路交通日益繁忙的情況下,改善交通安全和交通環境問題將變得更加迫切。

說好的控車呢?

《澳門陸路整體交通運輸政策(2021‐2030)》中,提出未來需要堅持貫徹“公交優先”和“控車輛”兩項政策,鼓勵綠色交通出行,加強對“三張網絡”,即道路網、軌道網、步行網的統籌規劃,實施軌道、巴士、步行等各交通子系統間綜合規劃方案,構建可持續發展的陸路交通運輸體系,方可配合本澳城巿發展所需。單在控車問題上,社會一直有不少意見,到底控車真如局方所認為的由數字上看到成效嗎?

政府在《澳門陸路整體交通運輸政策(2010-2020)》中都有提出控車量,達到 2020 年將車輛年增長率控制在 4%以下的目標。近年汽車增長量基本上都在低增長率徘徊,翻查資料,交通事務局在此政策期間加強力度清理在街上的「殭屍車」,原本目標是將登記車輛增長率控制在 3.5%,更錄得負增長率 3%,回顧 2010-2020, 是政策起到效用嗎? 林宇滔認為,本澳車輛密度早已超越合理的臨界點,故澳門若只談控制車輛總量,根本不能解決目前繁忙時間的交通擠塞問題。他指實際上,澳門車輛密度或冠絕全球,但由於地方細小,大部份居民也同時擁有電單車及私家車,甚至不止一輛私家車,車輛不會同時使出路面,有相當部門的是由於澳門公交、的士系統不可靠,而買車應付不時之需。

他續指,去年(2021年)底本澳 24.7 萬輪註冊車輛(輕型汽車(113344 輛)及重型電單車(105947 輛)),以每輛車 2 米計算(私家車及重型車長遠超 2 米),車龍就長達 494 公里,較澳門道路總長度 462.5 公里更長,林宇滔認為這意味著就算本澳車輛不增長,只要已登記車輛都使出路面,澳門的道路就會變成停車場塞死。這亦是每逢惡劣天氣又或大節日,當居民都選擇私家車出行時,在繁忙時段澳門就會出現全澳大塞車的原因。 故此澳門真正要控制的是繁忙時間私家車的使用,如果政府能提供方便、快捷及舒適的其他公共或綠色出行選擇,才能有效解決繁忙時間的交通擠塞問題。另一方面,他認為控車實際收效不大的原因,在於法律的滯後,令本澳在控車難上加難,如澳門法律多年前已豁免非石化燃料車輛的入口稅,但當局在電動車稅務減免上沒有作出規限,居民購買多部電動車都能享有免稅,而且不設免稅額上限,究竟政府政策是鼓勵居民環保,還是鼓勵居民買車呢?他提出這樣的疑問。

他又指,在行車稅方面,由於電單車和私家車都是以 CC 數(引擎的氣缸容積)計算,因電動電單車和電動私家車沒有 CC 數,所以電動電單車和電動私家車是免行車稅,但重型車行車稅按噸位計算,故電動重型車則不獲豁免行車稅,上述情況說明,所為電動車免行車稅根本不屬環保政策,而是政府一直不修改滯後的法律漏洞,也扭曲環保政策原意。

以經濟手段控車,又是否可行?早年交通事務局曾研究中,澳門和香港在私人車輛入口稅及恆常稅費,即一般「擁車成本」相若,只是香港停車費較高使用成本會較澳門為高,但香港由於公交較私人車輛更高效率,香港的公交分攤比率達到九成,遠較澳門一半為高。他認為,經濟手段只是影響居民使用私人車輛的因素之一,更重要是居民有否其他方便、快捷及舒適的公共或綠色出行選擇,如果沒有,就算通過經濟手段加重居民使用私人車輛的成本,最終只會形成社會怨氣,未必能夠有效產生疏通交通的政策原意。再者,若居民未能通過公共交通解決剛性和必須的出行問題,再強的經濟手段,最多只會令居民放棄第二、第三部車輛,難以令習慣自己駕車的市民放棄唯一出行的汽車或電單車。

遺憾政府一直不肯面對公交缺陷問題

由過去10年至未來10的《澳門陸路整體交通運輸政策》,政府都將公交政策放在首位,縱使輕軌的攤分率受限於目前只有氹仔段,成效不彰;林宇滔認為,針對本澳交通的早上由北往南,晚上由南往北的客流高峰,政府應該增設更多點對點,走外圍的巴士路線,將大量人流用最快節的點對點運輸,以釋放市區內的繁忙路面及運載力,確保中途站的乘客可以上車,以及減少市區內繁忙道路的交通壓力,政府應創設更多如松山行人隧道的跨區步行捷徑,以及針對澳門早上由北往南、晚上由南往北的人流,在繁忙時間提供更多點對點、走外圍的巴士,減少繁忙道路的壓力和留空繁忙路段的巴士乘載力;此外,本澳有大量外僱每日往返珠海和澳門兩地,政府應有傾斜政策,吸引外僱使用橫琴口岸過關,減輕關閘交通壓力;再者,可以針對中學生推出點對點的巴士路線作為校巴,對於年紀較小的學生,則可以透過保姆式的校巴服務接載小童,他信已可大減繁忙時間數以千計接送幼童上學的私家車數字。透過不同的角度減輕交通壓力,只要政府堅持多手段推動,始終會見到成效,但遺憾的是政府一直不肯面對!

推廣電動環保車輛是否可行?

《澳門陸路整體交通運輸政策(2010‐2020)》中又提到,在總體控車政策基礎上,研究環保車輛的稅費及泊車優惠政策,推廣電動環保車輛使用。今年起,政府各部門需購置或更換車輛時必須購置電動車、推進在新建樓宇中預留充電設施的建設,包括所有新建政府辦公樓內的停車位預留,配置電動車充電基礎設施;今年起,所有新建私人及商業樓宇停車場須為所有車位預留慢速充電供電容量和基礎設施;另對具條件的現有政府辦公大樓加設充電位,現有公共停車場、街道公共泊位適當預留安裝充電設備和逐步推進電動環保車輛的充換電設施建設,融入市場商業運作,研究在合適的地點,建設換電設施、逐步提高新能源巴士比例,2025年公共巴士使用新能源車輛比例高於90%,逐步提升的士使用純電動車的比例等。林宇滔表示,在推動電動車因為全球各地都制訂了淘汰燃油車的時間表,未來電動車將成為主要車種,故需要解決車位安裝充電設施,透過打破法律、不同年代停車場業權制度的限制,全面提升充電便利性是必要的工作。

核心問題還是要提供更便捷交通工具讓居民選乘

在未來10年規劃中,總體願景與策略中提出,本澳的陸路交通運輸系統將朝着為居民及旅客提供更安全、綠色、高效、便捷和宜行的陸路交通出行服務的方向發展;特區政府會在堅持貫徹“公交優先”的核心原則下,結合總體資源約束條件,推動陸路交通運輸系統的再提升、再優化和再平衡。當中,至2030年,公交分攤率(居民及旅客利用輕軌、巴士和的士出行佔機動化出行總量的比例)提高到55%至60%,綠色出行分攤率(公共交通及慢行交通佔全部出行方式的比例)達到70%至75%。加強車輛管理為實現道路交通供需平衡,引導公眾更多選擇公共交通及步行出行,合理調控車輛增長及使用,以及科學管理商用車輛,讓道路交通平穩運行,至2030年,高峰時段道路平均車速超過18公里/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