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婆井規圖不交城規會討論

記者兩度去函問‧當局仍在跟進中

2022-10-25

【特稿】不足三百字的問題,由九月十三日開始,本報兩次向土地工務局書面查詢;在沒有書面回覆下,本報兩度向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書面查詢,至今仍未得到書面回覆。究竟是問題非常複雜,或有甚麼不可告人且未能編造答案,以至當局一個多月不作書面回覆?

事源工務局在九月公示亞婆井斜巷土地的規劃條件圖草案,相關土地涉及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案件,法院曾經批示歸為特區所有。本報報道及查詢後,工務局沒有把草案交給城規會討論。究竟,公示草案的原因為何?沒有交給城規會的原因為何?後續跟進如何?經歷一個多月四度追問仍然沒有答案。

為何需要緊張一幅規劃條件圖草案列明六十三平方米的私人土地?(https://reurl.cc/9pdRRj) 既然曾有法院批示,為何仍未歸為特區,仍是私人土地?是仍有上訴未判決或是歸為特區的程序仍未完成?若工務局逐步批出發展所需文件,業權人按此投入資金,土地最終歸入特區而未能發展,政府要否賠償?

當然,最後得到的答案可能是行政當局完全沒有問題;但這個答案的相反可能是行政當局存在疏失,制度存在漏洞,甚至存在違法行為。

公眾沒有忘記,工務局曾有一位聲稱離職後前去山區當義工的前局長,他的上司現在路環監獄服刑。工務局亦有一位現在路環監獄羈押的前局長,他的上司就是現任司長。如此工務部門,傳媒當然有責任留意一舉一動,一有「風吹草動」定要問過究竟;當局的責任當然是及時釋除疑慮。

或者,自稱「中文不好」的運輸工務局局長羅立文認為,以上內容「不合理」、「好難聽」;但是,身為監督實體有否自省──為何工務局遲遲沒有回覆傳媒書面查詢?為何司長辦沒有督促工務局及早回覆傳媒查詢?須知,問題不會因為越拖越久而逐漸消失,反會不斷引起不必要猜想。

回應傳媒問題,怎不涉及俗稱「新聞官」的新聞聯絡員?究竟,政府聘請「新聞官」是要解決問題或是製造更多問題來阻撓傳媒?

昨早,本報二度去函司長辦公室,傍晚致電司長辦公室「新聞官」詢問回覆進度,對方只說已經交給工務局「跟進中」。記者強調,提出問題已經超過一個月,究竟何時才有回覆,對方都是重覆「跟進中」。是否羅立文指示「新聞官」如此應付,令到記者無言以對後掛線?

是否真的「跟進中」?事實上,城規會會議舉行當天(九月廿九日),工務局的「新聞官」已經提示記者可以口頭提出亞婆井斜巷土地的問題,看來局長當天已經準備回答,為何三個星期後仍在「跟進中」?當日,記者拒絕口頭提問並強調:書面查詢應該書面回覆。

為何出現書面查詢這個模式?以往就是很多政府部門的「新聞官」,接到提問來電使著傳媒書面查詢。當「新聞官」是否首先要有「官威」:叫傳媒書面查詢,傳媒就要書面查詢?傳媒書面查詢後,叫傳媒口頭提問,傳媒就要口頭提問;否則,就算多少次書面追問都會拖延回覆?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