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人敢說氹仔居民不需要更多休憩空間

2022-11-28

【特稿】上星期,工務局僅在網站發布重啟拆卸布拉格街舊廠房的消息,那是一九六七年開幕的澳門紡織有限公司的廠房;有書刋記述,紡織業等工業是其中一個興建嘉樂庇總督大橋的原因。

市政署在二零二零年八月提出動用三千萬元,利用氹仔四幅閒置土地建設臨時性質的車胎公園,隨之出現兩種訴求──基於安全棄用車胎作為公園的物料、活化其中一幅土地之上的氹仔首座大型現代化工廠的遺址。

當時,只要政府迅速聽取訴求,決定改用其他物料,決定活化工業遺址,立即落實計劃,至少市民可以曾經甚至永遠擁有,不至現在一無所有。臨時性質的公園是否必須使用車胎?近來啟用的林茂臨時休憩區兒童遊樂場便是答案,無需爭論不休。

需要指出的是,行政長官賀一誠日前表明,除了上述四幅土地,暫時沒有中、長期的賣地計劃。問題來了:為何必須拍賣土地?為何必須拍賣上述四幅土地?

究竟,政府當年建設公園的策略又是甚麼?或者有兩個「可能」。

若果政府早已計劃在今年發出規劃條件圖,隨之展開拍賣,車胎公園計劃簡直蓄意浪費資源;因為,若在沒有反對聲音下立即啟動,最快都要在二零二一年第四季才可使用;若政府在二零二三年賣出土地,快則可能在二零二四年第四季騰出土地給發展商,即是三千萬元的公共設施僅用三年左右。

另一個可能,政府的二零二零年計劃是要製造既成事實──居民長時間享用公園,難以收回建屋,無限期延後拍賣土地。現時的局面可能是在車胎公園計劃曝光後,政府受到某方面的巨大壓力而放棄,不得不啟動拍賣程序。事實是否如此,政府當然可以出來澄清。

如果真有發展商在背後操作,當年的陰謀論又是否屬實──反對車胎公園、要求保育遺址「都係鬼」,他們代表發展商阻撓公園建設?當然,就算有「鬼」,外界根本難以證實;但是,為下一代棄用不肯定安全的物料建設公園,為下一代保育悻存到今天的遺址,何錯之有?怎不合情合理?

說回今次發出規劃條件圖──把上述土地列為九十米住宅用地,工務部門始終不失其粗暴;就算遇到絕大多數意見反對,仍然堅定不移推進下去,並以《城市總體規劃》已有相關規定作為說詞。早前,行政長官賀一誠基本上沒有回答記者、議員提出的相關問題,只答工務局官員已有說法。

《城市總體規劃》?!《城市總體規劃》是如何強橫地制定出來?公眾應該記憶猶新。在諮詢期內,公眾提出涉及重大改動的意見,政府一律拒絕接受,最終按照自己提出的諮詢文本制定及公布行政法規。

至於,今次拍賣涉及的土地,粗看《城市總體規劃》的諮詢總結報告,似乎沒有顯著的意見。但是,政府當年在諮詢文本中,提出將原「海洋世界」建為濱水商業新區;縱使有過半意見不認同,都是不獲採納。當年,民間團體清晰提出,原「海洋世界」應該劃為「綠地或公共開放空間區」。

如此一份民意基礎不固的《城市總體規劃》,具體落實到特定土地,當然是「合法」,官員大可拿來輾壓反對意見;但是否合情合理,每名市民,尤其是當區的居民心裡自有判斷。

現實是否如同官員所言,因為市政署提過那裡將建公園,市民現在才會反對興建住宅?或者,市政署就算沒曾提過計劃,市民都是需要增建公園?實在難有可信的民調提供答案,但從假日各區休閒空間的使用情況,相信沒有官員敢說:市民,尤其是氹仔居民根本不需要更多休憩空間。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