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局回應議員質詢:外來駕駛者在澳應注意事項已製作宣傳單張

2023-01-18

【本報訊】交通事務局局長林衍新回覆「駕照互認」的質詢時表示,就外來駕駛者在澳駕駛應注意的事項,已經製作宣傳單張 (https://reurl.cc/X50v5e)。進入上述網頁可見,宣傳單張接近二千字,標題是「來澳駕車多留意 安全出行更寫意」。

直選議員林宇滔認為,「駕照互認」未有共識,應先進行公開諮詢;他在相關的書面質詢,以五百多字明確列出三個問題。最終,交通事務局局長林衍新以不足一百六十字回覆。

林宇滔的第一個問題是,「駕照互認」的官方名稱,由二零一三年的《粵澳小型汽車駕駛證互認》變成現時的《內地與澳門關於互認換領機動車駕駛證的協議》,名稱變化是否意味互換範圍由廣東擴至全國,駕照類型亦由最初小型汽車變成機動車等,兩方案在申請對象、互認駕駛證的類型及其他計劃詳情方面有何分別?

林衍新僅回答:「有關協議程序仍在進行中,未有進一步消息。」

林宇滔的第二個問題是,當局以「二零一四年進行有關駕照互認的研究報告,其數據分析和意見內容已不足反映澳門現況」為由拒絕參考報告內容建議,過去八年期間,當局有否進行重新的調查研究及數據收集?當局有否評估目前本澳十五萬三千內地外僱、二萬八千內地在澳高校生中,有多少人符合互換資格,這批人士會帶來多少新增私人駕車需求?當局有何措施避免他們對本澳本身已擠塞的交通造成更大的負擔?

第三個問題是,按照行政長官賀一誠在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六日對「駕照互認」的回應。當局會否承諾將社會沒有大爭議的「澳車北上」先行落實?考慮到「駕照互認」的爭議大,社會未有共識,政府會否在「駕照互認」推出前先作「公眾諮詢」?短期內,為方便澳人考取內地車牌,政府會否與內地政府溝通,提供便捷措施方便澳人到內地進行交通知識考試獲取內地駕照?長期會否考慮研究報告建議,探討粵澳兩地政府在橫琴或拱北地區合作設置駕駛培訓區,設計符合兩地情況的駕駛課程,共同培訓粵澳兩地居民的駕駛技術,經考核合格後,參與駕駛訓練的兩地居民便可獲取粵澳兩地的駕駛證,可在兩地自行駕車?

林衍新對第二、三個的回答如下:「特區政府會按《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總體方案》、『澳車北上』等政策的推行,推進駕照互認的工作。特區政府過去持續聽取社會各方對駕照互認之意見,並出席立法會口頭質詢及辯論與議員討論。就外來駕駛者在澳駕駛應注意的事項,本局已製作宣傳單張並上載至本局網站:http://www.dsat.gov.mo/dsat/events_detail.aspx?a_id=400282。」

從上述網頁所見,製作於二零二零件的宣傳單張首先提出,「在澳門駕駛,應先了解交通規則,才可確保安全出行」,隨即列明:如觸犯輕微違反行為會科處停牌;駕駛期間即使因過失引致他人受傷屬刑事罪行;行車期間不能使用手提電話;左上右落(行車方向)。

單張有六個大項:「遵守交通規則」、「出行前必須注意」、「保障自身及他人安全,拒絕危險駕駛行為」、「在澳門停車」、「當發生交通事故時」、「如有交通違例罰款,可透過以下方式繳交」。

在「遵守交通規則」中列有「安全小知識」:「任何時候都需要禮讓,這樣才可以安全出行」、「隨時注意路面狀況,並與前車保持安全距離」、「由於路面較為狹窄,為免阻塞交通,請勿胡亂停車」、「欲轉換行車道應提前使用指揮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