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珠澳大橋商用空間附加合同

2023-02-13

【本報訊】《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上星期刊出第6/2023號行政命令。行政長官賀一誠授予保安司司長黃少澤一切所需權力,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與南光實業有限公司簽署以公證書形式訂立的「港珠澳大橋澳門邊檢大樓商用空間管理及經營批給公證合同的附加合同」。保安司司長可將上述權力轉授予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局長。

上月,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代主席余雨生回覆直選議員施家倫的書面質詢時引述保安司司長辦公室表示,自二零一八年十月港珠澳大橋通車後,為增設澳門邊檢大樓的商業配套,保安部隊事務局與承批公司於二零一九年十月簽署《港珠澳大橋澳門邊檢大樓商用空間管理及經營批給公證合同》。

按合同要求,承批公司須每三個月至少進行一次招商,雖然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承批公司已進行了十二次招商工作,但受疫情影響,招商情況未如理想,其中六次招商更没有收到任何一份申請。

「儘管港珠澳大橋澳門邊檢大樓商業活動在疫情期間受阻,但保安部隊事務局持續督促承批公司履行合同要求開展相關工作。」保安司司長辦公室續表示,目前,承批公司已完成大樓內多項商業方案,包括提供公益廣告位置、設計美食廣場、建設兒童天地、安設充電設施及設立諮詢服務櫃檯等。此外,承批公司亦優化大樓商業空間管理,在重要節假日優化場地佈置及設置臨時展銷攤位等。

保安司司長辦公室又表示,踏入二零二三年,隨着澳門與內地及香港逐步恢復正常通關,經港珠澳大橋口岸來澳的旅客大增,保安部隊事務局已要求承批公司儘快開展新一輪招商,該公司亦於今年一月十三日起展開為期約四十五天的招商工作,以引進更多商戶進駐,優化口岸的商業配套。並稱:「未來,保安部隊事務局將持續與承批公司溝通,督促承批公司不斷完善口岸的商業配套。」

「港珠澳大橋澳門邊檢大樓商用空間管理及經營」在二零一八年進行公開競投,在二零一九年批給南光實業有限公司,為期六十六個月,每月回報金額為四百六十八萬元,商業空間每平方米價格為四百七十五元,廣告宣傳空間每平方米價格為一千元。

公開資料顯示,由二零一九年至今,即將簽署的是第四份附加合同。去年的附加合同在第六條增加第三款:基於出現第二十八條所指之不可抗力的情況或不可歸責於南光實業有限公司的事實,應南光實業有限公司的書面申請,澳門特別行政區得延長第一款及第二款所指期間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六條第一款規定,除餐飲業外,在批給的起始日起計三個月後,南光實業有限公司必須持續地確保大樓的商業空間實際使用及經營的狀況符合附件之附表二《經營大樓商業空間基本要求》中所列之要求;餐飲業方面,在批給的起始日起計十二個月後,必須符合上述表列之要求。

另外,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代主席余雨生回覆議員質詢時也表示,該局與「粵澳名優產品博覽中心」項目營運方持續保持溝通,包括協調工程裝修、水電施工、設備安裝等安排。目前,青茂口岸澳門邊檢大樓商業辦公區域正開展中央空調等主要系統工程,「粵澳名優產品博覽中心」爭取在有關系統完工後隨即投入運作。

同時,推廣粵澳及葡語國家名優產品的展銷區之選品進駐工作正有序開展,亦在探索引入免稅店和餐飲服務等商業模式的安排,營運方正在與相關部門探討可行方案,助力引流拓客,促進口岸經濟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