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將修例禁外傭「跳工」

2023-03-17

【香港中通社3月16日電】香港特區政府將修訂《職業介紹所實務守則》打擊外傭“跳工”問題,包括不允許外傭在兩年合約期內申請在港轉換雇主。香港僱傭公會主席陳東風16日表示,部分外傭要在兩年內離職未必是外傭責任,建議當局成立委員會審核懷疑個案。

“跳工”是指外傭嘗試以任何不合理理由或工資因素轉雇主者。根據現行外傭政策,菲傭印傭須於完成僱傭合約後離開香港,或於終止僱傭合約後兩星期內離開香港,兩者以較早日期為準。

陳東風指,據他了解,外傭“跳工”情況並不普遍,有外傭“主動爭取被炒魷魚”可能是因為未能轉工,就迫使雇主解僱後順道回鄉。他建議成立委員會審核懷疑個案,成員可以包括外傭團體、介紹所、雇主代表、領事館代表和入境處等。

《職業介紹所實務守則》將要求,職業介紹所向外傭求職者清楚解釋,除因原來雇主外調、移民和逝世等指定原因提早終止合約,否則外傭在兩年合約期內申請在港轉換雇主,通常不會獲批。守則同時訂明,介紹所不應以金錢誘因等誘使在職的外傭提早終止合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