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則雖已得核准•業權人卻再申

工廠街一幅土地九年三出規圖

2023-04-10

工廠街的土地面積為一萬零六十四平方米

工廠街的土地現時停泊、維修旅遊巴士等

草案建議的A、B地塊限高相差海拔四十,兩個地塊的限高均高於對面樓宇的現時高度。

【本報訊】工廠街一幅土地的「草則」雖已獲得首次核准,但業權人再次申請規劃條件圖,以致工務局在九年內第三度發出規劃條件圖草案;最新規劃條件與之前沒有關鍵的差別,用途更詳細列明:居住、商業、旅遊娛樂。

土地工務局現正公示「位於鄰近工廠街之土地-澳門」的規劃條件圖草案(編號:2005A022),並且收集意見。今次已是當局第三次公示這幅土地的規劃條件圖草案,城市規劃委員亦曾在二零一五年、二零二零年進行討論。

根據公開資料,工務局曾於二零零五年、二零一六年、二零二零年發出街道準線圖、規劃條件圖;而且,該局已經首次核准相關地段的建築計劃草案(俗稱「草則」)。

那幅工廠街的土地處於關閘邊檢大樓、青茂口岸澳門邊檢大樓之間,在紀念孫中山市政公園(鴨涌河公園)對面,現時停泊、維修旅遊巴士等;屬於私有土地,土地面積為一萬零六十四平方米。

今次的草案與二零二零年的規劃條件圖相近。土地用途方面,二零二零年的規劃條件圖列為「非工業」;今份草案更為詳細,土地用途建議為「H2類居住用地/C1類商業用地/C2類商業用地/TD1類旅遊娛樂用地」。

草案繼續把土地分為A、B兩個地塊。最大許可高度方面,A地塊為海拔一百一十米,B地塊為海拔七十米(均高於對面樓宇的現時高度);裙樓與塔樓的要求亦與二零二零年的規劃條件圖一樣。

今份草案要求將一千一百二十四點五一平方米的土地用作公共街道用途,應被騰空及歸入國有公產土地,上述面積與二零二零年的規劃條件圖相近;公共地段的要求則是一樣。

停車場方面,今份草案與二零二零年的規劃條件圖相似,包括:須提供兩層可開放給公眾使用的停車場;並增加兩項建議:「必須遵守《酒店及娛樂場停車場的車位數量計算指引》」,「車輛出入口通道最大寬度為八米」。

今份草案也增加其他新的要求:「當遞交工程計劃草案時,須一併呈交本地段之土地潛在污染評估報告,供環境保護局審核」,「在工程計劃草案及建築計劃階段,就工程範圍涉及對行道樹的保護措施,須聽取市政署意見」。

二零一九年,工務局曾經發出規劃條件圖草案,且收到九份意見表 (https://reurl.cc/rLnR9b),其中一份相信是持有土地的公司提交。

業權人公司不認同B地塊所訂最大許可高度也不認同割千多平方米地作街道

該公司表明,不認同B地塊的最大許可高度訂為海拔七十米,並提出,應與A地塊一樣訂為一百一十米;也不認同讓出一千多平方米的土地作為公共街道。

關於限高,該公司提出不認同的其中一個原因是,關閘以東的東方明珠一帶的樓宇平均高度為海拔一百五十米;若按草案把土地分為A、B地塊,且限高相差四十米,北邊界片區有序的天際線將難以達成。

該公司也異議逾千平方米土地讓為公共街道,並表示,澳門土地資源本已稀缺,該幅私有土地是公司十多年前耗費鉅資購入。也提出,當局在規劃土地讓與時,應盡量考慮避免侵犯私有財產權,否則應按《基本法》研究作出彌補。

雖然,工務局沒有採納上述意見;但是,後者亦按規劃條件圖提交建築計劃草案,且獲首次核准 (https://reurl.cc/9VQ1Gd)。當時,土地持有人提出,將建的是「多用途樓宇」,內有住宅、商業及停車場。現時未知計劃將有甚麼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