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會完成討論三項行政法規

2023-04-22

梁葆瑩出席行政會新聞發布會

行政會新聞發布會介紹關於非高等教育私立補充教學輔助中心業務的行政法規

【本報訊】行政會完成討論三份行政法規,其中一份涉及印務局的組織及運作。印務局局長梁葆瑩表示,局內人員現有一百一十六人,改組後人數不變。

行政會完成討論《印務局的組織及運作》行政法規草案。法規自公布翌月之首日起生效。

行政會發言人、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表示,為配合特區政府的行政改革、電子政務發展及《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無紙化工作,特區政府制定新的印務局組織法以取代原有已生效二十五年的法令,重組印務局的職能及架構。

新的印務局組織法明確訂明該局的監督實體為行政法務司司長。部門職責方面,新的組織法除了規定印務局負責以電子方式出版《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及印刷政府印刷品的工作外,尚規定印務局負責構建及管理澳門特別行政區的網上法律查詢系統。

最後,因應職責的改變及工作流程的現代化,特區政府重整及精簡了印務局的架構,由現時的三處一組九科調整為一廳三處,新設的「統籌及規劃廳」將負責推動智慧印務及技術更新的工作。

印務局局長梁葆瑩回應傳媒時指出,局內人員現有一百一十六人,改組後人數不變。並表示,之前已把行政公職局的「LegisMac」、法務局的「澳門法律網」與印務局合一為現時的法律電子查詢系統,現正著手第二階段的改善。張永春補充,印務局網站的資料最齊全、準確度最高,市民或法律工作者現可透過上述網站查詢新舊法律。

行政會完成討論《非高等教育私立補充教學輔助中心業務法施行細則》行政法規草案。法規將與第17/2022號法律《非高等教育私立補充教學輔助中心業務法》於二零二三年五月一日生效。

張永春介紹,法規旨在訂定第17/2022號法律《非高等教育私立補充教學輔助中心業務法》的施行細則,包括規範發出准照及臨時准照程序;審議計劃及檢查委員會的運作;准照續期程序;變更所需的預先許可程序;註銷准照及臨時准照程序,以及規範上述程序所需提交的文件。

行政會完成討論《科技委員會》行政法規草案。法規自二零二三年六月一日起生效。

張永春介紹,為支持澳門的科技發展,特區政府於二零零一年設立科技委員會作為科技範疇的諮詢機構。鑑於近年社會經濟環境及產業發展發生轉變,尤其「十四五規劃」及「二五規劃」的出台,特區政府將科技創新及高新技術產業列為澳門重點發展產業之一,為此,有需要調整科技委員會的組織及運作,精簡架構並提升工作效率,以便委員會為政府制定促進科技創新產業及科研發展的政策和規劃提供意見。

法規主要內容包括:將「促進科技創新產業及科研發展」作為諮詢重點,優化委員會的組成及運作機制;由經濟及科技發展局提供行政及技術支援並承擔委員會運作所需的開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