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常會續討論公本企業法案

2023-04-25

李靜儀向傳媒介紹閉門會議內容

【本報訊】政府向立法會指出,《公共資本企業法律制度》生效後,五間公共資本企業繼續獲得政府提供營運津貼。

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一常會)昨早分析及討論《公共資本企業法律制度》法案,政府代表列席會議。結束後,一常會主席李靜儀向傳媒指出,昨早關注三大部份:營運津貼;企業的設立、出資、轉讓;重大營運事項。

關於營運津貼,法案建議,政府向公共資本全資企業、公共資本控股企業提供維持正常經營、運作所需的津貼。政府接納一常會的意見,在新的文本增加規定,為了訂定營運津貼的合理金額,尤其考慮三個情況:

一)企業所營事業的性質、年度營運計劃、年度預算的合理性;二)是否已經透過專營合同或公共服務的批給合同,已經取得同類型的津貼;三)上一年度企業的營運結果、財務狀況,尤其累積盈餘或虧損。

政府代表向一常會指出,現有六間企業接受營運津貼,其中一間是生產力暨轉換中心,其性質是行政公職法人;《公共資本企業法律制度》生效後,將不再獲得營運津貼。

餘下五間企業是澳門輕軌股份有限公司、澳門廣播電視股份有限公司、澳門科學館股份有限公司、澳門基本電視頻道股份有限公司、澳門樂團有限公司;在法律生效後,繼續收取營運津貼。

關於公共資本企業的設立、出資和轉讓,政府也接納一常會意見,在新的文本加入原則性規定,為了達到一些目的,政府決定設立、參與公共資本企業;那些目的主要有三:

一)為了配合特區政府施政目標和政策;二)推動特區與內地、其他國家或地區之間的合作;三)促進特區社會、經濟和產業的發展,這規定不是盡數列舉,尤其包括:開展大型基礎建設、實現經濟適度多元化、落實民生需要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