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對家暴個案及家庭支援

2023-05-08

【特稿】今年本澳發生有數宗家暴個案,家暴個案中的受害者,多是婦女或兒童,在經濟及家庭地位上,相對處於依賴施虐者,很大程度上也基於此,令其長期受家暴也不敢出聲。社會上持續有建議修改《家暴法》,但政府表示,由於家暴個案數字持續平穩,認為未有修法需要。修法與否的主導權在於政府,但在修法前,希望加強對懷疑家暴個案以及社區家庭服務的支援,無論在暫居地點、情緒服務、心理輔導等上的支援都需要加強。

社會文化司司長歐陽瑜4月18日出席立法會口頭質詢會議時指,「自家暴法(2018年)生效以來,家暴通報個案逐年增加,由2017年的2278宗,增至去年的2666宗,經專業評估列為懷疑家暴個案則逐年減少,由2017年96宗減至去年39宗。」她認為,數字反映該法的社會協作及通報機制發揮積極作用,居民對懷疑家暴行為之通報意識增強,當中還包括部份一案多報的情況,反映出社會協作機制發揮積極作用,居民的通報意識也有增強。另一方面,司警指,2018年至去年涉及家庭成員之間傷害案件介乎104至116 宗;約10宗移送檢察院案,相對平穩,也沒有跡象顯示疫情期間家暴問題有嚴重化。基於此情況,政府表示未有計劃修訂《家暴法》。

今年本澳發生有數宗家暴個案,大多是向妻子及子女施虐。不少家暴個案中,受虐者在經濟及住屋上比較依賴丈夫,即使清晰知道自己是家暴的受害者,基於經濟或住屋問題也沒有出走的勇氣,依然要在飽受家暴中過著擔驚受怕的日子,有部份家暴個案,受家暴對象牽連至年幼子女,相信這是大家最不想見到的局面。部份社服機構,有為懷疑受家暴或有困難的女性及其年幼子女提供臨時性的庇護入住,可惜入住期屆滿後,相關人士若沒有其他居所,仍然需要返回施虐者身邊,家暴問題可能重臨自己身上;即使目前未有修法計劃,對於個案的加強支援還是必需要的工作,包括增加對有需要人士提供院舍式的庇護服務,再透過加強施虐者的心理輔導/治療、情緒輔導/治療、家庭關係輔導工作等,讓施虐者認識到自身的問題及作出糾正,停止施虐,其後也要加強社會的宣傳教育工作,讓社會不同層面都知識,不應該、不可以傷害家人的身心,鼓勵相處或情緒有問題的人士,向相應的專業服務團體、社工局/衛生局等尋求情緒支援或精神健康的治療,糾正問題。也透過對家庭服務的支援,及早發現潛在/懷疑個案。

十 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