夾屋法通過

明年四月一日生效

2023-08-09

運輸工務司長羅立文在立法會大會回應議員對夾屋法的問題。

【本報訊】立法會昨細則性通過《夾心房屋法律制度》法,明年四月一日生效。夾屋售價日後由行政長官批示訂定,多名議員認為,夾屋至今未有訂價,憂慮會影響銷量,亦有議員提出希望以科學方式訂明訂價的計算及折扣率。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回應,仍有時間,「唔使急」。在出售前按市場訂價,可以更貼近當時市場。他另透露,偉龍夾屋地段已經完成研究,短期內可以就基建及住宅項目的設計開標。

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房屋局局長山禮度等政府代表昨應邀列席立法會全體大會,回應議員就《夾心房屋法律制度》法案提問。

夾屋售價由行政長官批示訂定,以參考鄰近區份私樓價格作參考,以及會作出補貼折扣,設有十六年禁售期(轉售對象僅限澳門永久居民)。在討論中,議員對於夾屋售價和折扣比率最為關注,除了是如何可以設立更加科學、貼近市民承擔能力的售價外,何時公佈售價亦是一個關注點。議員林宇滔和李靜儀質疑,至今未公佈夾屋定價,難以令市民作好準備。林宇滔又批評,政府在房屋政策上只是一拖再拖,和透過行政手段限制剛性需求,認為夾屋只是「畫一個餅」。

另外,議員李靜儀、羅彩燕、李良汪、高天賜等關注到,在計分排序和政策上,未有為青年和新婚家庭加分,如何透過夾屋協助青年、新婚家庭解決住屋需求。議員梁孫旭建議,訂定科學訂價,令售價更合理。不過,議員陳澤武則認同,法案就訂價留有彈性會較合適,他指,香港出現由於在法律中訂出固定的補貼比率,導致在樓價下滑周期時,相關的樓宇售價比市價貴的情況。 另外,有議員憂慮,夾屋的銷售情況,議員葉兆佳建議,做好需求和供應的評估,以保證夾屋不會「起好後賣唔出」。議員高天賜提出,希望未來可以為夾屋設恆常性申請。

被多番追問夾屋售價,羅立文回應,「(圖)則未有、法律未通過,而家講售價太早!」他指,興建至簽署預約買賣合同需要數年時間,樓價可能出現變化,亦認同,若在法案中訂明補貼比率,可能會出現陳澤武所指的情況,故此,他認為,法案文本中建議,由行政長官透過批示方式為夾屋訂價的方式更為合適和貼近市場,將會在簽署預約買賣合同前公布夾屋售價。

有關偉龍夾屋進度,羅立文透露,相關地段已經完成研究、論證和環評等,他預計短期內可以就偉龍夾屋的基建及住宅設計開標,將會劃分為兩份住宅標、一份基建標招標。雖然夾屋性質屬私樓,單位設計也按私樓面積和配套考慮,但停車場性質屬公共停車場性質。羅立文表示,夾屋單位面積會比經屋大,可供應的單位數量會較原規劃的經屋數量少,故未能掌握實際單位數目。他又有信心,社屋恆常申請實施 了兩年多,相信不久後經屋亦會開放恆常性申請,亦相信夾屋「開波」,特區政府未來可以做到夾屋恆常申請。

法案獲細則性通過,唯林宇滔在表決中多次投下反對票,林宇滔在表決聲明中表示,夾屋只是「畫出多一個餅」來回應公眾的住屋需求,故此,他投下反對票,以表達對房屋政策不足的控訴。在表決聲明中,議員李靜儀、梁孫旭、林倫偉、李振宇表示,對夾屋的定價制度持有保留意見,他們表示,法案規定會與附近私樓價格作折讓,但未能清晰列明夾屋具體定價標準及折讓比率,金額仍待日後行政長官以批示形式訂定。社會現時難以了解夾屋的售價範圍,而夾屋先開隊再定價的做法,在沒有過去的價格作參考的情況下,會令居民難以評估自己能否負擔。且法案設有補價制度以及對申請家團設定不少使用和出售方面限制,因此,售價不宜訂太高,他們建議政府以成本為考量作出合理定價,以及提出,希望當局未來在訂立配套行政法規及執行上作出優化,落實夾屋作為有效銜接私樓和經屋的目標。

議員梁鴻細、何潤生、顏奕恆、馬耀鋒及黃潔貞在表決聲明中提出,希望特區政府未來根據社會狀況、住屋需求等,檢討各階段中的房屋供應,調整社屋、經屋、夾屋的供應比例和檢討有關法律,使之能回應社會需求。議員梁安琪也建議,按照社會狀況,動態研判數量,為夾屋作好前瞻性規劃。議員羅彩燕及鄭安庭則建議,以建築成本作夾屋定價考慮,以降低夾屋售價和回應社會購買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