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活動法建議專營合約轉牌照制度

2023-09-14

黃顯輝

【本報訊】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昨繼續與政府代表就《民航活動法》法案交換意見,會後,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主席黃顯輝表示,該法案建議,民航活動的專營合約,將轉為牌照制度,民航活動將脫離公共服務性質。牌照數目,將由行政長官訂定。

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昨邀請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及相應政府代表,列席《民航活動法》法案的討論會議。黃顯輝會後表示,委員會關注到未來的發牌制度以及合約年期。法案建議,民航活動的牌照數目,可以是一個或以上,由行政長官訂定,以公開競投方式,按照專有競投規章作相關牌照競投,牌照期限為二十五年。轉以牌照方式意味著﹕該服務不再是公共服務,是私人企業經營,脫離公共服務性質。他續指,委員會關注到牌照內容會否公開於特區公佈刊登以及考慮縮短牌照年期,另關注續牌年期等,政府代表回應,會研究委員會建議牌照內容會否於特區公佈刊登;至於續期年期,待該法案生效後再研究。而牌照年期(二十五年)會與其他地區作對比及研究。

另外,黃顯輝指,委員會上向政府代表了解民航局組織法的修法工作時間表。他引述政府代表回應表示,基於人力資源緊張,民航局組織法的修法工作預計於明年上半年完成。

三常會與政府已完成該法案的首輪審議工作,期望爭取澳航專營合約屆滿(十一月九日)前通過該法律及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