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年至今有二百九十三宗違反工地安全規定被罰個案

2023-09-25

【本報訊】根據《建築安全與衛生章程》規定,承造商必須採取適當的安全措施,以保障工人的工作安全;由二零二零年至今年八月卅一日,勞工局根據相關規定,向二百九十三宗個案科處罰金。對於導致傷殘或死亡的工傷個案,勞工局會依法送交司法機關處理。

路環石排灣蝴蝶谷大馬路居雅大廈巴士站旁,上星期日(九月十七日)發生嚴重工傷事故,一名男外僱疑因觸電從四米高鐵梯墮下,送院搶救不治死亡。據市政署翌日回覆,涉事工程屬市政署外判安裝中秋節燈飾。

上星期一(九月十八日),本報亦向勞工事務局查詢:針對同類工作,有甚麼法律條文是僱主必須遵守,以防意外發生(具體條文是甚麼)?若是違反,有何罰則(具體條文是甚麼)?二零二零年至今,有多少個案涉及違反上述法律條文而受罰?對於致命意外,勞工事務局的一貫跟進程序如何?

勞工事務局於九月廿一日回覆如下:

「在建築工地或工程地點內進行工程時,承造商必須遵照第44/91/M號法令核准的《建築安全與衛生章程》的規定,採取適當的安全措施,以保障工人的工作安全;根據記錄,由二零二零年至今年八月卅一日,就日常巡查及工傷個案方面,共有二百九十三宗個案因違反上述法令而被科處罰金。

關於工作意外的跟進程序方面,當勞工局獲悉發生工作意外,會立案跟進。若屬較嚴重(如導致傷殘或死亡)的工作意外,除調查意外成因及跟進工傷賠償外,亦會向傷者及家屬提供適切的協助,包括倘有需要時,會協助聯繫相關社福部門及團體,以便向他們提供經濟、心理及情緒的支援,幫助傷者及家屬渡過困難時期。同時,對於導致傷殘或死亡的工傷個案,勞工局會依法送交司法機關處理。」

上星期日的致命事故發生在上午,勞工事務局副局長陳俊宇下午向傳媒強調,在高空工作安全方面,僱主與僱員是要互相配合,一起提高有關安全意識,而該局一直有在這方面做宣傳工作,並向合資格的三百人以下企業提供相應的免費培訓和設備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