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參選人全DQ機會微

政府:若真發生中央會定奪

2023-11-10

立會二常會主席陳澤武總結會議。

【本報訊】行政長官賀一誠未表態是否爭取連任做多五年。正在立會小組會審議的特首選舉修法案引入資格審查,由國安委員會判斷參選人是否擁護《基本法》和效忠特區。政府重申,若長官爭連任定要迴避審查會議,又相信全部參選人通過不了國安審查的情況微乎其微,若真的發生,會由中央定奪處理。

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昨就分析及討論《修改第三/二○○四號法律〈行政長官選舉法〉》法案舉行第二次會議,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等政府代表列席。會議歷時約兩小時。

委會主席陳澤武會後總結提到,會議花較多時間討論法案第二十二條「對參選人的查核」的操作事宜,包括澳門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審查參選人時,相應的迴避制度。

包括特首等國安委成員參選要迴避

現時國安委員會組成中,除特首辦顧問、保安司司長辦顧問以及中央委任的國安技術顧問外,基本都屬當然委員,包括特首為主席、行政法務司司長為委員及保安司司長副主席等。相關人士都可能會參選特首。

對於或會出現「自己審查自己」的情況,政府代表會上回應重申,現行《行政程序法典》的迴避制度適用有關情況,參選與審查參選資格屬十分明確的利益衝突,一定要迴避。例如特首要參選爭連任,那麼開審查會時就定要迴避,其他成員亦然,這可謂是「強制性」。

被問到若爭連任特首未能通過審查會如何?陳澤武答道,通過不了就不能參選,但不知道會否對餘下任期有影響,因為該法沒有觸及。他又笑言:「(特首過不了國安審查)唔會即刻炒魷魚嘅」。

陳澤武透露,會上有人提出一極端情況:全部特首參選人都通過不了國安審查。政府代表回應稱,出現這樣的機會很微,如真有,那就看國家、人大常委會方面如何定奪。他又謂:「可能會係人大常委開會,話依家呢個(特首)做住先!呢個唔知。」

DQ後禁選五年 委會沒意見

就被判為不擁護不效忠者禁選期定為「五個曆年」,政府代表解釋,公開諮詢時許多意見認同有關做法,並提議禁選一屆,而特首選舉為五年一屆,其他選舉也不多於五年一屆,故當局認為五年是恰當、適合。二常會對年期沒意見。

至於法案新增「幸運博彩承批公司」要中立與公正無私外,還包括「因與承批人訂立合同而經營幸運博彩的公司的機關或自然人商業企業主」。政府解釋,因目前衛星場還有三年過渡期,為免引起誤會,故採用有關行文。

政府還會完善將變成常設的選舉管理委員會條文,主要是清晰現行部份由行政公職局負責的職權交到選管會,而為「精兵簡政、慳錢」,選管會只會到選舉時才組設秘書處,平常相關工作由公職局協助。

陳希望,待政府有最新工作文本後開多一次會,就可簽署意見書,爭取今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提上大會通過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