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線電通訊法一般性通過

2023-12-15

司長羅立文到立會引介無線電通訊法案。

【本報訊】立法會昨還一般性全票通過《無線電通訊法律制度》法案。根據立會官網顯示,該案交第三常設委員會跟進。

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表示,該法很技術、受影響的人非常少,但立此法是必須要的。他在引介甫開始即表明要「投降」,指有關內容很技術,即使用葡語亦無法說好,惶論用廣東話,故要由郵電局局長劉惠明代勞,「唔係唔尊重立法會,係因為我冇呢個能力介紹呢個法律」。

劉惠明表示,現行規範無線電通訊相關法律已使用多年,部份條文無法配合行業發展,為促進行業發展和更有效監管無線電通訊相關活動,故立此法去取代。

新法主要規範無線電通訊網與站牌照、無線電通訊設備認可及銷售牌照、無線電操作員執照,以及訂違法處罰制度,修改重點包括放寬監管措施、歸納牌照及簡化無線電通訊業行政程序三方面。

具體如單純持有不啟用相關設備不用再申請牌照;擴大相關設備豁免認可範圍但具衛星流動電訊服務功能除外;取消設備由當局加封拆封規定;統一無線電通訊網與站牌照一律為五年期;簡化銷售手續等。

對於業餘無線電操作員執照投考人年歲訂在十八歲,而非現行的十六歲,部分議員有意見,認為不利推廣更多年青人「玩」無線電。劉局回應指該法目的非推廣無線電業餘使用,而當局對此態度開放,可在小組會再討論。羅司補充,發牌要求為十八歲、成年人是很正常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