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廉署組織法一般性通過

2024-01-12

廉政專員陳子勁到立法會引介《廉署組織法》修法案。

【本報訊】《廉政公署組織法》修法案昨獲立法會全票一般性通過。廉政專員陳子勁稱,修法將令署方有更佳的條件、工作得更順利,助特區和國家肅貪倡廉,建設更公正、透明與廉潔的社會。

陳子勁昨向立法會引介《修改〈澳門特別行政區廉政公署組織法〉》法案。修改重點包括:經濟財務犯罪(如洗黑錢)納廉署調查權限;完善對外貿易行賄行為的調查權限;訂明具權限推動公私部門廉潔管理;明確對公共部門的現場跟進查察、「再度審查制」(即回頭看)等機制,並接收人員違法違紀資訊等。

發言議員多關注到廉署人手及職程問題。陳子勁回應說,署方團隊穩定,人員對工作都投入和奉獻,他很是感恩。人手當然想、最理想是增加,但會實事求是,在合情合理合法的條件下去爭取,不會脫離政府大政策。

今次修法重點之一是讓廉署調查員制度維持與司警刑偵人員職程(早幾年已調整)掛鈎。陳子勁稱,有關做法是用最短時間和最簡單直接方法去維持,並相信對人員薪俸只會有正面影響。

至於設調查員特別職程,他們持開放態度,但須深思熟慮,畢竟人員數目少,有關安排會有利有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