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飲食飲料場所發牌程序法規

增工程預先准照制度 解交空租等動工兩老大難

2024-01-13

飲食場所在新制下料可改善發牌時間耐的問題。(資料圖片)

行會發言人張永春與市署管委杜淑儀介紹新飲食及飲料場所發牌程序。

【本報訊】政府將於本月二十五日推出新飲食及飲料場所發牌程序,除縮短部門發表意見期限、消防驗收納入一站式程序外,更新增工程預先准照制度,冀可解決業界「交空租、等動工」兩老大難問題。

行政會昨宣布完成討論《修改第十六/二○○三號行政法規〈修改飲食及飲料場所發牌程序〉》行政法規草案。法規將自二○二四年一月二十五日起生效。

發言人張永春表示,為回應社會關於提高飲食及飲料場所一站式發牌審批效率的訴求,改善中小企業營商環境,政府修改有關發牌程序法規,透過縮減各部門作業期間,並結合電子政務完善跨部門協作流程,進一步提升行政效率。

全程一站式商社通辦理

法規主要內容包括:一是新的一站式發牌程序全程以電子方式進行,申請人透過「商社通」電子平台提交所需資料,市政署及其他參與實體亦透過「商社通」傳送資料、發表意見及回覆申請人。

二是縮短發牌程序參與實體發表意見的期限。土地工務局發表意見期限由現時二十個工作日縮減至十八個工作日,其他參與實體發表意見期限由現時十五個工作日縮減至五個工作日。

三是原需自行向消防局提交檢查消防系統之申請,此環節將納入一站式發牌程序。該環節最快於七個工作日內完成。

政府總發牌用時降至四十個工作日

市署管委杜淑儀表示,現行法規訂定政府發牌工作期限為四十九個工作日,經調整後期限下調至四十個工作日。去年當局共發出約一百一十個牌,平均用時為三十七個工作日。

是次另一大修改為新增工程預先准照制度。符合特定條件的申請在所需文件齊備及繳費後翌日,即可為有關店鋪開展裝修工程,無需等待正式工程准照發出。

工程預先准照為改革亮點

杜淑儀強調,當局檢討時認為若只集中下調時間或未必真正回應到實際訴求,故下調發牌時間實非本次改革重點,而是冀透過引入有關新制度去改善流程,這可謂是今次改革「亮點」,相信可令發牌情況有明顯改善。

杜淑儀表示,發牌程序現時要經審則、裝修和驗收三個階段,新制下審則與裝修基乎可同步進行,以往要等審則、等開工的情況,尤「交空租」、「等動工」的兩個老大難問題,實已得到解決。

稱未來發牌時間由申請人掌控

除因此發牌時間加快外,是次加入消防驗收後,未來收則時可讓申請人經電子平台自行選擇驗收時間,「可以講話,未來發牌時間快與慢,完全係掌控係市民手上,而唔係政府手上。」她對未來有更多發牌出來是有信心的。

張永春補充,過去縱已推出一站式發牌制度,但向市署申牌的多為中小企,其由申請到最後取牌經營實需要一段頗長時間。不過在新制下,發牌時間就已變得「唔係太緊要」、影響已不大。

生效首九十日仍可選舊制

另鑑於新法引入各項加快程序措施,將會取消現行檢查驗收前的臨時牌照制度。同時還預留過渡規定,生效後首九十日內,申請人仍可選用舊制度去申請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