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法立會暫未安排表決

稱政府對扣分制持最開放態度

羅司:爭取最大共識

2024-02-06

政府對扣分制內容持開放態度,可加可減。

運輸工務司長羅立文與交通局長林衍新到立法會引介新道路交通法。

罰行人過馬路用電話惹起爭議。

【本報訊】素來受爭議的《道路交通法》新版昨先上立法會「預熱」,待開年過後另安排時間一般性表決。運輸工務司長羅立文強調,法案主要是新引入「扣分制」,而每個人對此或都會有不同看法,政府對其持最開放態度,在小組會爭取最大共識,料最終版本或有很大出入。

立會昨只引介 討論表決下次

立法會昨舉行會議,焦點議程為壓軸的《道路交通法》法案,不過執委會罕有地安排只作法案之「引介」,非像正常做法的「引介、一般性討論及表決」。

主席高開賢在開始前表示,該議程安排只「引介」,議員可「發問」、提出疑問,官員會回應,但不作「討論」,另安排會議才「討論表決」。不過,只單單是引介和答問,最終也花一個半小時,近半議員都有問題。

引入扣分制係修法唯一重點

羅立文引介說,該法案較被押後的《單位移轉制度》法案簡單得多、完全不複雜,但或有爭議。他指新法較現法「基本差不多一樣」,唯一新的是扣分制,而其他方面「我覺得冇咩值得提出嚟(討論)、係照舊」,只當中或有加減或嚴格了,都屬「細節」事宜,「除咗扣分制,真係冇咩特別」。

交通事務局局長林衍新補充道,現違反該法分刑事、輕微違反與行政違法,今次就當中一些行政違法違規行為修訂,建議引入該制,處理一些不涉輕微違反、但值得加強安全管理的行為。當局在參考中港台「扣分制」後建議的「扣分制」,是對違反部份指示標誌規定的駕駛者扣一分,每人初始為十二分,當扣滿六分後會有三個月停牌,到零分就停牌六個月。

十七項扣分指示標誌待小組會再揭曉

林衍新說,現行由補充法規訂定了廿九個指示標誌,而今次扣分只適用當中十七個。根據警方近三年紀錄,該十七項當中慬五項錄得違反處罰,最多一項都是一年罰六十多宗,而有十二個近三年是零開罰。

始終未交代該十七個扣分項目的他稱,若有需要會準備好,待小組會時再探討。羅立文坦言,該十七項目放在法規而非法律內,不會在一般性作具體回應。

多位議員關注扣分制內容尤適用的扣分範圍。議員林宇滔狠批該扣分制設計實非民所需,是「應付社會式」、表面的,是名不副實的扣分制,質疑無助提升交通安全質素。

爭取最大共識 料最終方案或會大改

羅立文聲明,政府就扣分制內容有很別大的彈性,相信議員每個都會有不同意見,有行人、有司機的看法與角度,故會「特別麻煩」,當局會爭取最大共識。他亦透露此前內部就此也有不同意見,現版本已不知是第幾版,所以政府持很開放態度,已有心理準備最終細節內容會較現時有大改變。

林:扣分項目可加可減有商量

林衍新也謂,願在之後與議會的互動交流,從中爭取最大公約數,看那一些可以再加進去作扣分項目,又或不作扣分項目。對於有意見倡設「清零」的洗底機制,他指這也可以談,「大家對呢個(扣分制)唔使太過緊張」。

也有不少議員反映職業司機的擔憂,其中議員陳亦立聞政府態度開放後即表明希望當局能「開放到扣分制都無咗」。不過羅立文隨即表明不會如此,若法案獲一般性通過,就一定會有扣分制。

今次修法也加強對行人過路規管,其中過路禁用電話的規定備受爭議,實際操作性受關注。相反,居民很是關注、近來警方加強執法的行人亂過馬路問題,今回完成未有處理。

允小組商調升行人亂過路罰則

議員羅彩燕續追擊「行走的廿二萬」問題,批評罰金僅三百元只是香港的十分之一,並質疑要禁用電話過路的當局是否凡會分心的行為都開罰才是。林衍新回應說,許多事項都可在小組會傾,包括調升行人違規過路罰款金額等。

議員們還提出許多問題,不過被官員認為多屬細則內容,多不作回應,待閉門小組再議。

後續工作多 料法案生效期較長

此外,法案未列生效時間。羅立文又透露,立該法的工作量很大,包括補充法規和批示,以及向公眾宣傳,以為讓相關工作可以「做得切」,故構思是法律通過與生效時間之間會有一段比較長的距離,不會是一般的隔一、兩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