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診療商業法下月生效

設過渡期信可讓業界適應整改

2024-03-23

市政署動物檢疫監管處處長蔡淑儀(右二)

【本報訊】《動物診療及商業業務法》將於四月一日起生效,市政署目前持續進行宣導,介紹法律的施行細則及過渡安排。市政署動物檢疫監管處處長蔡淑儀昨表示,法案設過渡期(一年)及臨時准照(兩年),相信有足夠時間讓業界適應新法實施後的行業生態轉變及對經營場所作出整改。

第4/2023號法律《動物診療及商業業務法》對獸醫的專業資格認可及註冊制度作出規範,並對動物診療、繁殖、售賣、寄養場所制定准入及監管制度。配合《動物診療及商業業務法》的實施,獸醫專業委員會、審議計劃及檢查委員會已依法組成,按法律賦予的職權依法執行工作。為讓業界詳細瞭解法律內容,市政署、藥物監督管理局聯同上述兩個委員會於早前舉行四場《動物診療及商業業務法》施行細則講解會,就《獸醫專業資格認可準則》、《獸醫專業工作守則》、動物診療及商業業務指引等,近二百業界代表出席。市政署表示,現時有關法律的補充性文件已先後出台,而受業界關注的場所間隔設施設備、藥物清單內容亦將於近日公布。市政署將會持續進行宣導,讓有關從業人員及企業實體更好掌握法律細節,並依法落實執行,共同推進行業有序健康發展。

在法律生效後,所有有意在本澳從事獸醫工作的人士,均須進行“獸醫專業資格認可登記”及取得註冊證後方可執業,相關四類場所亦須持有場所准照方可營業,現有從業人員需於法律生效起九十日內向委員會提出專業資格認可登記。蔡淑儀昨表示,法案設過渡期(一年)及臨時准照(兩年),相信有足夠時間讓業界適應新法實施後的行業生態轉變及對經營場所作出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