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今年一月CPI變動率2.15%未達養老金調整條件

歐陽瑜:或研長者消費指數可行性

2024-03-26

【本報訊】議員梁鴻細促請政府調升養老金。社文司歐陽瑜表示,養老金自二零二零年一月作出調整後,至今年一月所得的累積綜合消費物價指數(CPI)變動率為百分之二點一五,未有達到觸發調整的百分之三水準。她提出,當局實時跟進統計局的數據,若達觸發調整的水準,便會立即啟動研究機制。

社會文化司司長歐陽瑜表示,社會保障給付恆常調整機制採用綜合消費物價指數(CPI)作為其中一個主要指標。該指數已涵蓋本澳住戶普遍購買衣、食、住、行的商品及服務之價格變動的基本情況,能夠宏觀地反映消費物價轉變對包括長者在內的本澳居民購買力的影響,以及日常消費所面對的通貨膨脹。

統計暨普查局現正進行新一輪住戶收支調查,調查目的是收集本澳住戶的收入及支出資料,以瞭解住戶的最新消費模式。資料主要用作修訂消費物價指數,包括更新消費物價指數的一籃子商品或服務及其權數。

對於另立「長者消費物價指數」的建議,統計暨普查局將待有關調查結束後,嘗試在完成的調查樣本住戶中,抽取有長者成員的住戶進行研究,對有關樣本的代表性及消費結構等進行分析,並在確保數據質量符合要求的前提下,進一步研究編製「長者消費物價指數」的可行性。

而社會保障基金亦會每五年對調整機制和各項指標參數進行全面檢討並持續優化,屆時會密切留意有關部門的調查結果。現階段會繼續遵循調整機制的設定,每年按現有指標作定期檢視,適時評估各項給付的調整空間。

按照現行調整機制,倘若養老金自上一次調整後的累積綜合消費物價指數變動率達到百分之三時,便須同步參照過去五年平均社保基金的整體收入及人均預期壽命變化等,綜合考慮調整建議方案。建議方案依法須聽取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的意見,最後由特區政府作出決定。

倘若累積綜合消費物價指數變動率少於百分之三,原則上各項給付金額維持不變。不過,調整機制亦引入了基本養老保障水準,即養老金加敬老金不低於最低維生指數作為「補底」。

歐陽瑜提出,養老金自二零二零年一月作出調整後,至今年一月所得的累積綜合消費物價指數(CPI)變動率為百分之二點一五,未有達到觸發調整的百分之三水準,且經結合實際情況評估,當前養老金仍然符合基本養老保障水準。

今年,六十五歲或以上的長者仍然繼續受惠於養老金、敬老金、現金分享、醫療券,以及預算盈餘特別分配(最高合共七萬五千二百二十元,平均每月最高六千二百六十八元),加上長者免費醫療及豁免車資等其他措施,都是構成對長者全面生活保障的重要元素。

倘長者在收取上述款項後仍不足應付其生活,仍可按既定的恆常機制向社會工作局申請經濟援助及其他的支援服務,從而得到社會救助。去年數據顯示,只有不足百分之一的養老金受領人在收取社保給付後仍需要向社工局申領經濟援助。

歐陽瑜重申,必須考慮每名長者的養老金增加數百元,將對社會保障基金造成多大財政壓力。她認為,要求調升養老金的議員都假設政府永遠有盈餘補足基金,事實不是如此,單是過去數年,就是沒有盈餘。她提出,假設政府在十年、廿年後不幸盈餘不足,長者的比例又不斷增加,「社保冇曬錢,咁點算呢?」

對於老年化越來越嚴重,歐陽瑜提出引入高質人才,他們不只令到人口比例更加均衡,也可為澳門的收入作出貢獻,令到沒有盈餘的可能性降低。她也鼓勵市民加入非強制央積金,未來年長時便有多一點支撐;並坦言,自己已經加入非強制央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