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國安法生效近4年共291人涉案被捕

2024-04-18

【香港中通社4月17日電】香港特區立法會財務委員會15日至19日召開特別會議,保安局17日在回覆特別財委會文件中提到,自香港國安法生效後,截至今年3月8日,共291人因涉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而被警務處拘捕。

保安局表示,案件共逾170人及5間公司被檢控,112人已被定罪判刑或正等候判刑;被捕291人包括218男73女,年齡介乎15至90歲。

另外,警務處國家安全處於2020年11月5日開設國安處舉報熱線,截至3月8日,熱線共接獲超過70萬個與國家安全相關的舉報訊息。

截至去年底,與2019年“黑暴”有關的10279名被拘捕人士中,有35人因未有出席法庭聆訊而被法庭通緝,另有26人在獲警隊保釋候查期間未有向警隊報到。

保安局強調,每個人都必須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包括承擔法律責任。警隊會按實際情況,依法循不同途徑全力追查逃犯的下落,將其緝拿歸案,並追究其棄保潛逃的法律責任,以及繼續處理本身的案件。

香港特區政府就維護國安條例立法成立了“應變反駁隊”;保安局指,現時誤導和抹黑仍時有發生,因此“應變反駁隊”有需要繼續運作;政府會參考累積經驗,以及有關工作模式,應對將來包括實施相關維護國家安全法律在內等各方面的抹黑,進行有效率的澄清和反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