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起實施

粵對兩地牌車推四便利措施

2024-04-29

【本報訊】廣東完善粵港粵澳兩地牌車輛管理政策,將自五月一日(後天)起推出放寬主駕駛人備案車輛數量、優化非營利小型汽車免檢、取消關聯核查納稅要求、延長指標有效期限四項便利措施。

廣東交警官方微博昨發布「五月一日起,粵港澳兩地牌車輛管理推出四項便利措施」文章,表示為貫徹落實《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更好滿足三地居民跨境通行需求,助力大灣區融合發展,省公安廳在認真總結前期兩地車管理情況基礎上,進一步優化車輛管理政策,下月一日推出四項便利措施。

一是取消申辦不同類型兩地牌指標的關聯核查納稅要求。對已以納稅條件申辦投資類指標的,同一申請人再申辦資格類、人才類、捐贈類等其他類型指標,及以投資高新企業條件申辦指標時,不再核查相關投資類指標內承單位的納稅情況,凡符合對應條件的即予辦理。

二是統一調整資格類、人才類及投資高新企業類兩地牌指標為長期有效。一九年四月十五日後申辦的資格類、人才類及投資高新企業類兩地牌指標有效期限由五年調整為長期有效,辦理《粵港澳機動車往來及駕駛人駕車批准通知書》延期時,無須再次提供相應資格條件證明。

放寬私家車上線檢驗

三是優化申辦兩地牌的港澳非營利小型汽車免檢措施。在港、澳首次註冊登記六年以內的九人座(含)以下非營利小型汽車,申辦兩地牌時免於上線檢驗。

已辦理兩地牌的九人座(含)以下港澳非營利小型汽車(不包括麵包車),自港澳地區註冊登記之日起十年以內僅上線檢驗一次,即第二、四、八年免上線檢驗直接申領檢驗合格標誌,第六年須上線檢驗;十年(含)以上的每年上線檢驗一次。

在內地發生過造成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或非法改裝被依法處罰的車輛,則仍依原規定週期檢驗。

駕駛者可備案車輛數不設限

四是放寬主駕駛人備案兩地牌車輛的數量。凡符合資格的主駕駛人,可備案相應兩地牌車輛,不受車輛數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