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金分享•變或不變

2025-05-22

【本報訊】政府仍未公布何時發放「現金分享」,令人覺得這個政策或有重大改變。出席電台節目的嘉賓認為,「現金分享」起到穩定社會等作用,政府應該進行有效諮詢來凝聚共識,不建議今年貿然改變,否則或有風險。

澳門電台節目「澳門講場」昨早的專題是「完善現金分享制度」。沒有一名致電節目的聽眾反對在設定豁免條件下引入須身處澳門一百八十三日的發放條件。另有多名聽眾希望繼續發放「現金」,不要透過消費卡或消費券等方式發放。

有聽眾提出,如何使用「現金分享」應該是個人的選擇,「現金分享」不應用來強迫市民消費。也有聽眾坦言,不少家庭尤其是基層家庭把「現金分享」儲起來作為「應急錢」,甚或用來暢緩消費以外的開支壓力。

澳門大學公共行政碩士課程主任陳建新提出,現行的「現金分享」有一個問題,就是政府發放金錢,卻完全不知道市民如何使用。那如何把「現金分享」的福利性可以更有效對接其他社會政策呢?

陳建新表示,使用消費卡或移動支付發放「現金分享」,政府便可得到數據,往後便可制定具針對性的社會福利政策;例如,從數據知道很多學生購買軟件或書籍,政府將來可以直接向他們提供軟件或書籍。

時事評論員王國英(菜農子弟學校校長)對於透過消費卡或移動支付發放「現金分享」有所保留,因為「現金」代表一種選擇,可以選擇消費,也可以選擇不消費而儲蓄起來,由於「現金」沒有期限,可在需要時才使用。

王國英也提出坊間一個「狹隘」的想法:在外國享受當地福利的「澳門居民」有否為澳門作出貢獻呢?那些身處澳門達一百八十三日的居民至少有半年時間貢獻澳門,包括消費促進「內循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