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交通法應充分聽取社會意見確保標準的合理性

2025-05-24

【正視聽】澳門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近日就提交的《道路交通法》法案新工作文本展開了深入討論,其中最為引人注目的變化是將原計劃的扣分制改為道路交通違法記分制。根據新制度,駕駛者的交通違法行為將累積記分,一旦達到或超過十八分,其駕駛執照或相關證明文件將被註銷或失效,與內地扣分制對比,這一變革無疑為澳門的交通管理帶來了新的挑戰。從內地交通違法行為扣分標準可見,《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分為12分、9分、6分、3分、1分五檔,涵蓋超速、超載、闖紅燈、酒駕等常見違法行為,具體扣分規則與車輛類型、道路條件及違法情節相關。內地的交通管理制度中,普遍採用的是十二分扣分制。與澳門的十八分記分制相比,主要存在以下幾點差異:

其一、記分上限不同。內地為十二分,澳門為十八分。這意味著澳門駕駛者在違規行為上有更多的“容錯”空間,但同時也要求管理部門在設定記分標準時更加精細,以確保制度的公正性和有效性。其二、記分週期與清零機制。內地制度中,記分週期通常為一年,且記分在一定條件下可以清零。澳門新制度同樣設有清零機制,但具體週期和條件有所不同,如每項違法行為每兩年會自動消滅一次,但一年內只限一次。其三、違規行為的分類與記分。內地制度對違規行為有明確的分類和記分標準。澳門新制度同樣對違規行為進行了細緻劃分,如嚴重犯罪違反、輕微違反和行政違法等,並設定了相應的記分分值。譬如在內地酒駕屬於嚴重違法是要扣十二分,而在本澳新規中只是屬於“輕微違反”只記二分至五分之間。

兩地機制不同各有特色,澳門道路交通違法記分制的制定與實施,無疑是對現有交通管理制度的一次重要革新。其優點筆者認為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提高駕駛意識:通過記分制度,駕駛者在違規行為上將面臨更加直接的後果,這有助於提高其遵守交通規則的意識。二是改善重複違反情況:記分制度能夠追蹤駕駛者的長期駕駛行為,對於頻繁違規的駕駛者,通過註銷駕照等措施,可以有效減少其上路的機會,從而降低交通事故的發生率。三是體現適度性與社會重返原則:新制度中設置了駕駛進修課程,駕駛者可以通過修讀課程來扣減分數,這既體現了制度的適度性,也為駕駛者提供了改正錯誤、重返社會的機會。

因為是獨創兼具還沒有具體實施,所以新制度在實施過程中也可能面臨一些問題:首先是記分標準的設定方面,如何確保記分標準的公正性和合理性,避免主觀臆斷和權力濫用,是新制度實施的關鍵。其次是駕駛進修課程的效果,駕駛進修課程的品質和效果將直接影響制度的實施效果。因此,如何確保課程的針對性和實用性,也是管理部門需要重點考慮的問題。最為關鍵是制度執行的監督方面,新制度的執行需要有效的監督機制來保障。如何確保執法部門嚴格執法、公正執法,避免制度成為一紙空文,想必是全社會共同關注的問題。當然,目前相關法律法規還在咨詢期間,存在的問題與改進還應充分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確保標準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昀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