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常會討論建築城規認證

2014-03-27

【本報訊】正在立法會討論的建築及城市規劃範疇認證法案涵蓋規管相關類型的公司,第一常設委員會關注當中能否強化對公司責任之監管,擔憂若規範不完善,「雙重責任」會變成無人負責。

一常會昨細則性討論《建築及城市規劃範疇內的認可、登記、註冊和執業資格法律制度》,正式進入文本討論階段,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等政府代表列席。

主席關翠杏會後表示,近兩小時會議完成討論法案一條條文,就是首條「標的」,其說明該法訂定有關「建築及城市規劃範疇技術員的資格認可和登記」、「負責編製計劃、推導和監察工程的私營部門技術員的註冊和執業資格」及「負責編製計劃、推導和監察工程的自然人商業企業主及公司」之法律制度。

關翠杏指,最大爭議的屬最後一項,不明白為何一份針對專業人士認證制度要加入公司這部份。經政府解釋,因現存相關規範在都市建築總章程裡,現移植過來一同處理,當中主要考慮是,現發展趨勢是一間公司或一隊人去處理一個項目,只最後由一個人負責簽署,所以有需要去規範。

一常會要求政府下次解釋,新法對三類企業主及公司規範與現行的有何調整,不要再等行政法規出台時才交代,還要求提交現有多少間這三類註冊登記公司、申請註冊程序與要求等文字資料。

有善豐事件在前,委員們關注新法如何強化對公司責任監管與要求,「萬一出現問題時究竟係個人責任定公司責任」。政府則回應加入規管公司是「雙重責任」,更保障公眾利益。

但委員們擔心,如果規範不完善,雙重責任可能就變成無人負責任,所以她們希望政府對此能有一個更詳細資料給委員會,讓人覺得條文是可操作,並能確保公眾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