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40531號
2014年05月31日
星期六
王郁琦: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要可行務實
2014-05-31
【中新社台北5月30日電】台灣陸委會主委王郁琦30日表示,應該在「兩岸交流不能停,協議監督要可行」的原則上規劃、設計「兩岸協議監督條例」,避免使其成為「兩岸協議簽不成條例。」
陸委會30日在高雄大學舉辦「兩岸協議監督條例法制化焦點座談」,邀請多位學者討論兩岸協議監督法制化相關問題,也與當地師生交換意見。
中央社報道,陸委會晚間發出新聞稿指出,王郁琦在座談會上作上述表示。
報道還引述王郁琦的話說,他瞭解許多學生對中國大陸有非常複雜的情緒,經過太陽花學運,對民間提出的兩岸協議要透明化和法制化的要求,當局會嚴肅面對並響應民意,讓社會各界有更多參與,也希望能找出一套可行、務實的方法,讓「兩岸協議監督條例」既能發揮功能,也能讓兩岸交流持續進展。
新聞稿指出,多數學者在座談會上認同把「兩國論」入法將引起爭議,也認為「行政權」與「立法權」若角色混淆,會產生責任劃分不清的情況。
有學者提出,當局應重建民眾信任、提昇公民參與的實質意義,在平行和垂直監督部份讓更多公民有參與的機會,並考慮「立法院」審查時限是否足?等問題,王郁琦表示,將虛心檢討並努力找出共識,讓「兩岸協議監督條例」更加完善、務實且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