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管會規範劃票及票站秩序

2014-08-20

【特訊】行政長官選舉管理委員會昨日舉行會議,主要討論兩份即將發出的管委會指引,內容涉及8.31選舉日當天,選舉委員會委員如何有效填劃選票、選票保密性、在票站內和票站建築物範圍須遵守的規定等。

管委會主席宋敏莉向傳媒介紹,會議中討論的管委會第五、六號指引將於稍後公佈,規範內容均與行政長官選舉日有關。其中一份指引主要規範選委填劃選票時必須使用管委會提供的專用印章,若選委撕破或塗改選票、在選票上寫字、又或不使用專用印章等,均會視為廢票;同時,為着保密性的原則,選委劃票後須隨即將選票投入票箱內。

另一份指引則主要規範投票站內的秩序,票站內禁止使用相機及有拍攝功能的器材,以防記錄自己或他人的投票意向;同時,在票站建築物100公尺範圍,不得自行或逼使他人透露投票意向。

對於日前有選委缺席8.16候選人政綱宣講及答問大會,宋敏莉回應傳媒時表示,管委會事前已依法邀請所有選委參與大會,管委會當然希望更多選委出席,但不能限制選委必須參與,選委有其自由,管委會亦不會揣測缺席的原因。另外,在法定競選活動期首天舉行的政綱宣講及答問大會,只是其中一場競選活動,候選人仍可在十多天的競選期內,自行安排接觸每個界別的選委,介紹其參選政綱和作出交流。她又指出,管委會認為上周六舉行的政綱宣講及答問大會,已達到了預期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