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重申黃的必須純電召

2014-11-01

【特訊】宏益100個的士特別准照本月6日到期,過去數月,政府一直持續與宏益電召的士有限公司(下簡稱:宏益)就的士特別准照續期展開磋商,政府強調,特別的士必須以純電召形式提供服務,並作為一般的士(黑的)服務之補充,無意延續混合型特別的士服務。

宏益100個的士特別准照自今年2月續期後,政府密切監察其運作,根據統計,截至9月其電召成功率及接線率均只有四成多,高峰時段,僅能提供約二十部純電召的士服務,遠低於其准照數量,未能達到政府的要求。

在磋商特別的士准照續期安排期間,宏益透過書面說明該公司對特別的士服務的具體意見,包括:提出以「電召及站載」的形式運作、增設特定的士站等,對此,政府認為,只要有利於乘客使用服務,政府均樂於支持和配合。

至於在收取電召服務附加費的問題上,雖然政府基本認同此方向,惟須廣泛聽取社會意見,綜合分析和考慮社會的認受性、市民的承擔能力、通脹,以及是否影響其他的士服務等才可執行。故此,不應與是次續期結合。

未符續期條件准照到期將失效

政府重申,特別的士的設立是為補充普通的士服務,且明白社會大眾對電召的士有需求,故是次的士特別准照續期必須以純電召形式經營,若未能符合續期條件要求,相關的士特別准照將於到期後失效。政府在與宏益進行磋商中,亦同步跟進各項後備方案,包括加快200部普通的士的發牌工作、保持與其他的士台聯繫協調等,以保障一旦宏益之的士特別准照失效時將相關影響減低。

與此同時,政府亦會繼續加緊步伐整理和分析《檢討輕型出租汽車(的士)客運法律制度》諮詢所收集的意見,開展特別的士招標的前期準備工作,盡快完善特別的士的發牌制度,更好地配合社會發展及回應市民的出行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