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運廿五年周五退場 黃的成歷史

2014-11-03

【本報訊】因為與政府在增收附加費及實施時間表未有共識,營運廿五年的宏益電召的士公司昨宣布約滿後退出的士市場,強調對政府取態感遺憾,退場實屬無奈決定。

在交通事務局局長汪雲下午透露不再與宏益一百個特別的士准照續約後,宏益隨後開臨時發布會,公司執行董事鄭穎超、鄭穎能及營運總監韋金裕出席,回應事件。

宏益:與政府談不攏無奈決定

鄭穎超表示,過去九個月公司不斷與交局磋商續約事宜,最終於九月提出具體建議方案,包括站點召喚及按時段收取電召附加費在內的營運模式,但得不到官方全面、正面回應,經慎重考慮,只好艱難、痛苦和無奈地作出退場決定。

根據合約,一百個黃的准照至十一月六日,即七日開始停止營運,消失於澳門街道。就未能夠繼續為市民提供專業和優質的服務,他等代表公司深表遺憾,並現場向社會大眾和公司上下員工多年的支持鞠躬致謝,而最後一日黃的車資會全數撥捐同善堂,無障礙的士義載服務也會做到相關合約完結。

索費多少?鄭:已沒意義

對於交局指宏益索取附加費高得令人難以接受,鄭穎超予以否認,笑言不會提出一個會導致無法續約的金額來,但他以「現在講無意義」、「商業秘密」為由拒披露,只謂雙方磋商還未到附加費計算,就已於時間表問題上無法達成共識。至於是哪方先決定不續約,鄭以「分咗手就過咗去」來回應。

宏益曾與政府多次續約,鄭穎超形容今回是「去到最後一刻,連底線都達不到」,公司根本無法生存,故實不可能答應一份有不確定因素新約。他們認為,新約應是要「市民搭到車、司機搵到食、配合政府公交政策和公司生存到」。政府未來會開投特別的士牌,他未有正面回應會否再參與,稱目前先做好員工安排工作。

約百名員工需遣散

針對受影響員工,宏益將安排一部份到集團旗下其它業務新崗位上,而未能安排到的有一百人,涉及的士司機(包薪制或有僱傭合同的)、調度、車務和工程人員等,會依法賠償及按年資給額外補償,而一百部的士會轉其他用途。

司機:純電召無錢賺不可行

駕駛黃的廿多年的郭先生認為,要求純電召營運實「冇得做」,而他自己也不會選擇做包薪司機駕純電召的士,因「搵唔到食」,批評「汪雲做每樣都錯」。但他直言不擔心遣散失業問題,因「政府大把貨」,「生活可以靠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