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緒失控 喪失理智-社會反思

2025-05-20

【正視聽】昨日,臺灣新北市三峽區一小學校門口又發生駕車衝撞行人,造成16人受傷,其中4人傷勢嚴重當場失去生命迹象,事件令人痛心。本月初,德國西南部城市斯圖加特市中心亦發生一宗汽車衝撞行人事件,造成8人受傷,而日本也發生了類似事件,一名男子駕車衝撞正放學的小學生,致使七人受傷。此類駕車撞人事件頻發,造成了嚴重的人員傷亡和惡劣的社會影響。

從已有的案例來看,肇事人的動機複雜多樣。情緒壓力因素是其中之一,長期積累的負面情緒,如經濟壓力、家庭矛盾、工作不順等得不到有效緩解,可能會在某個瞬間爆發。比如在珠海“11·11”駕車撞人案中,犯罪嫌疑人樊某對離婚後財産分割結果不滿,長期的情感和經濟打擊使他內心的負面情緒達到頂點,最終通過駕車撞人來發泄。突發的情緒刺激也可能導致悲劇發生,當嫌疑人遭遇如生意失敗、感情破裂等重大打擊時,情緒瞬間失控,喪失理智從而實施撞人行爲。

心理認知偏差也是重要原因。一些人具有極端思維模式,看待問題非黑即白,在面對困境時無法理性分析,覺得只有通過極端的駕車撞人方式才能引起關注或解决問題。自我認知偏差同樣不容忽視,過度自卑者可能覺得生活無意義,試圖通過傷害他人尋找“存在感”;過度自負者則可能對他人行爲或社會現象不滿,自認爲有權利“懲罰”他人。

社會適應困難也會驅使部分人走上歧途。人際關係緊張,長期處於孤立、被排斥狀態,容易導致心理扭曲。像工作場所或社區中的嚴重衝突糾紛無法妥善解决,就可能引發報復社會的心理。社會環境的快速變化和競爭加劇,會給一些人帶來巨大心理壓力,當他們無法適應,感覺被邊緣化時,也可能對社會産生不滿和抵觸情緒,最終釀成駕車撞人這樣的悲劇。

爲了預防此類行爲的發生,多方面的努力必不可少。在個人層面,人們要學會正確應對壓力和負面情緒,通過合理的方式如運動、傾訴、心理諮詢等進行排解,避免情緒積累引發極端行爲。同時,要樹立正確的認知觀念,客觀看待自己和周圍的事物,培養理性思維,遇到問題時冷靜分析解决,而非採取極端手段。

社會層面也需承擔起相應責任。基層社區和工作單位應建立全面的矛盾監測體系,定期走訪瞭解居民、員工情况,及時發現家庭糾紛、鄰里矛盾、勞動糾紛等潜在矛盾點,鼓勵群衆反映問題,以便儘早介入調解。針對可能實施極端行爲的人員,要建立有效的心理危機干預機制,提供專業的心理援助和疏導,幫助他們度過心理難關,避免悲劇發生。

C.Ka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