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違例改記分制

滿十八分註銷駕照

2025-05-23

新記分制下,駕駛者被記滿十八分或以上就會註銷駕駛執照。(資料圖片)

《道路交通法》法新文本中引入交通違法記分制,衝紅燈會視違反情況被記兩至三分。

【本報訊】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昨舉行會議,就政府送交的《道路交通法》法案新工作文本與政府代表展開討論。該法案新工作中,將原有的建議引入扣分制改為道路交通違法記分制,當駕駛者的交通違法行為累積達十八分或以上,其駕駛執照或相關證明文件將被註銷或失效,未達記分上限者 ,可以透過自願兼自費修讀駕駛進修課程,扣減分數。政府代表會上表示,樂意聽取社會意見。

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昨邀請運輸工務司司長譚偉文、交通事務局等政府代表列席會議,就政府送交的《道路交通法》法案新工作文本展開討論,長達三小時的會議,主要集中討論道路交通違法記分制。會後,該委員會主席李靜儀表示,政府代表指經參考香港、葡國及內地相關法律後,制定道路交通違法記分制。該記分制將按駕駛者不同程度的交通違法行為作相應的記分,劃分為﹕嚴重犯罪違反(如嚴重醉駕、禁止駕駛期間駕駛、拒絕接受酒精測試、藥駕等,每項被記五分;參加非法賽車、駕駛時涉及過失殺人或造成他人身體完整性損害等,每項被記四分)、輕微違反(受酒精影響下駕駛、超速、逆駛、衝紅燈等每項被記二至三分)及行政違法(沒有按照執法人員的命令、做出明顯危險駕駛操作,如特技駕駛等,每項被記一分。每名駕駛員的初始分值為零分,當駕駛者被記至六分以下時,沒有特別效果;記分達六至十二分時,可以透過自願修讀駕駛進修課程,扣減三分;達十三至十七分時,自願修駕駛進修課程可以扣減兩分;達十八分或以上者,如沒有如期修讀課程將會被註銷駕駛執照或相關效力文件失效。課程大綱、收費等,日後將由行政長批示訂定,由交通事務局負責統籌。課程為時八小時,推出線上及線下兩種形式。同時,設有清零制,每項違法行為每兩年會自動消滅一次,但一年內只限一次。而且該制適用於本地居民及外地在澳取得駕駛資格人士。

會上,議員也關注駕駛進修課程的效果及目的,以及提出應否設駕駛進修課程考試制度。李靜儀引述政府代表指,政府期望透過有關制度提高駕駛意識,改善重複違反情況,體現適度性、社會重返原則,並希望起到持續提醒駕駛者的安全駕駛意識 。政府代表又指,持願意聽取意見態度、尋求社會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