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14305號
2026年06月04日
星期四
中區社區服務諮詢委員發聲
建議優化行人過路安全
2026-06-04
【本報訊】中區社區服務諮詢委員會平常會議議程前發言中,多名委員關注行人過路安全,建議為之作出優化,包括增設事故傷亡數字警示牌、增設外地駕照網上銜接課程、完善法律條文,提高斑馬線不禮讓等違規駕駛的違法成本,以及儘快落實記分制等。
委員梁劍僑表示,近期澳門多區頻發行人過路意外事故,主要原因包括:車輛未及時減速禮讓、市民及遊客過路低頭使用手機、行人及司機安全意識薄弱等,為有效改善問題,他建議參考香港成熟的過路警示系統,優化本澳路口硬件與警示措施,包括於交通燈位置、高風險路口(高士德、新馬路、南灣大馬路等)交通燈位置增設地面同步投射燈帶,解決低頭族疏忽注意燈號問題;長直路、車速較快的路段中的斑馬線位置設黃波燈以提示車輛減速(如媽閣輕軌站外面的斑馬線),延伸至校園周邊位置及在人潮及車流較多的斑馬線,並在斑馬線上加上看左、看右等大字,提醒市民注意來車方向。期望透過優化警示設施,全面消除路口視覺盲點,降低過路意外率,構建安全、有序、人性化的城市過路環境,提升居民及遊客出行安全感。 委員談雅莉認為,不同地區對交通規則的理解差異及道路使用習慣的不同,所衍生的問題日益突出。部分外地駕駛者習慣將斑馬線與紅燈並行使用,導致車輛只關注交通燈而忽略斑馬線讓行標誌;電單車、中型貨車長時間佔用快速道的情況亦頻繁出現,安全隱患不容忽視。為此,她建議,增設外地駕照網上銜接課程,所有非本地考取駕照的駕駛者須先完成網上銜接課程並通過測試,方可在本地合法駕駛,學習期間須全程開啟攝像頭,以人臉識別技術確保在線學習的真實性與有效性。人行過路處增設物理識別設施,設置 TPU 彈性分道體在斑馬線前分道線處設置 TPU 彈性分道體,採用紅樁黃底配色,配以鑽石級反光膜,夜間強光反光,可強制減速及防止變道超車。以及增置主動發光道釘在距斑馬線十五至二十米處,沿分道線佈置主動發光道釘,夜間高頻閃動可提前提醒司機減速,預防因禮讓車輛造成相鄰車道視線盲區而引發事故。
委員譚梓濠表示,居民及旅客對高風險路段認知不足,容易因疏忽釀成意外。為此,建議於事故黑點增設傷亡數字警示牌,由交通事務局及治安警察局協作,在過去三年涉及嚴重傷亡的事故高發路段(如斑馬線、急彎、隧道及十字路口),豎立明確標註傷亡人數的警示牌,以具體數據強化警覺意識;和採用強化視覺設計提升識別度,採用大型字體及夜間反光材質,確保惡劣天氣及夜間清晰可見,以及定期更新統計數據:每年年初根據最新交通事故統計資料更新警示牌數據,確保訊息準確及時,藉著將傷亡數字警示牌與現有安全教育、執法行動及道路工程優化並行推進,全面提升駕駛者及行人的風險防範意識。
委員劉兆爵表示,日前,一名男童橫過馬路時,懷疑因車輛未讓先而不幸被私家車撞倒離世的交通事故,引發社會各界對道路安全治理及法規完善的高度關注與討論。並認為,澳門現行《道路交通法》自二零零七年生效至今,已難以完全適配當前交通狀況;對斑馬線不讓行人、違規駕駛等行為處罰偏輕,威懾力不足。按照現行規定,斑馬線不讓行人僅罰款六百至二千五百澳門元,違法成本偏低,導致同類違規屢禁不止。與此同時,隨著智能手機普及,駕駛分心、行人過路低頭使用手機等行為,已成為新型交通安全隱患,亟待透過修法加以規範。他建議,完善法律條文,提高斑馬線不禮讓等違規駕駛的違法成本,明確對駕駛員及行人不當使用手機的處罰標準,增訂疲勞駕駛、大型車輛轉彎未減速等違規處罰條款,使法規與時俱進,適配當前出行習慣,以及儘快落實記分制。將斑馬線不禮讓、分心駕駛、路口搶行、違停擋線等違規行為納入記分清單,透過累計記分、暫停駕駛資格等機制,約束駕駛員慣性違規。另一方面,需要優化道路基礎設施,重點保障弱勢行人安全。針對車流量大、鄰近學校及長者院舍的路段,增設監控設備及減速設施,清理違泊,排查並整改遮擋斑馬線的隱患。同時,全面檢視全澳學校周邊過路設施,優化斑馬線設計、增設防護設施,切實保障學生、長者等弱勢行人的通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