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14318號
2026年06月19日
星期五
新控煙法擬明年元旦生效
2026-06-19
【本報訊】有關擴大室外禁煙範圍、全面禁電子煙等的《預防及控制吸煙制度》修法案正在立法會審議中。負責的委員會引述政府表示,建議新法將在明年元旦起生效,而對電子煙執罰則另隔半年、同年七月一日生效。
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昨第二度開會分析及討論《修改第五/二○一一號法律〈預防及控制吸煙制度〉》法案,首邀衛生局局長羅奕龍、控煙控酒辦公室主任林松、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顧問等政府代表列席。會議開逾兩小時。
三常會主席梁孫旭會後總結表示,會上雙方就法案多項議題深入交流,委會聽取政府代表的詳細回應,並提出多項建議,期望當局進一步完善法案內容。
針對法案新增中小學校、醫院等場所出入口十米範圍內禁煙的執行準則,政府表示將參照現行巴士站模式操作,原則上是門口兩邊各十米,並由衛生局聯同主管實體一同確定具體範圍。
官憂吸煙點倘封閉式設計或變煙聚點
至於禁煙區吸煙點的設計,委員會建議改為「全封閉或半封閉式」。對此政府回稱持開放態度,將根據地點的具體情況和各方意見調整。不過當局擔心若採用「全封閉或半封閉式」獨立設計會變成吸煙聚集點,目前還是先以開放式或屏風半開放式去做。
委會還關注在商業活動、體育賽事或戶外演出等大型公眾活動現場是否可實施臨時禁煙,官員回應指現行法律已賦權活動主辦方自行設立禁煙區。
法案另一重點是建議全面禁止電子煙,政府解釋是次修法對電子煙定義沒重大修改,僅新增加熱裝置的概念,而醫療用途的相關設備不屬該法規管範圍。
禁加味煙? 官:審慎評估
是次修法未涉加味煙,委會關注當局的加味煙政策。政府回應道,將密切關注鄰近地區在禁止加味煙上的執行成效,並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如使用嚴重程度等進行審慎評估。
今次修法也引入隨身攝錄機保障衛生局監察人員在執行職務時的安全。政府介紹,相關人員在進行監察行動中可攝影及錄音,其在開機前應告知被攝錄人士,又或面對危險、緊急或擾亂公共秩序的情況,以保障雙方的權利。
隨身攝錄機不作「控煙」之用
政府強調,有關攝錄資料只作上述用途,不會用作檢控「違法吸煙行為」的證據。相關資料一般保存七天,倘涉案件卷宗的則保存至確定判決後十五日內銷毀。
梁孫旭說,局方未有介紹計劃購置多少部,但裝機後將可減少現時一般五人一組執勤的架構,變相可巡查的地方更多,提升監察成效。會上也沒討論攝錄機或吸煙點方面的預算開支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