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14345號
2026年07月21日
星期二
南光通獲批經營咪表服務
2026-07-21
【本報訊】《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昨日刊出行政命令,行政長官岑浩輝將一切所需權力授予運輸工務司司長,以便以立約人身份,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與南光通有限公司簽署「公共道路泊車位的經營批給」的公證合同。
「公共道路泊車位的經營批給」在今年二月公告公開招標,並於四月十三日開標,共收到十三份投標書,當中十二間公司提交之投標書被接納,一份放棄投標,提出的價金(回報金)百分比介乎百分之二十七至七十不等。
而獲得批給的南光通有限公司,提出的價金為百分之四十八。根據二○二三年七月的商業及動產登記局佈告,南光通有限公司的首次登記資本為一百萬元。
批給期七年須同時提供多種電子支付
是次批給期七年,由獨一承批實體經營,須同時提供包括「聚易用」、電子貨幣儲值卡、信用卡等多種本地及非本地的電子支付方式;為全澳輕型及重型汽車咪錶泊車位購置及安裝車輛探測傳感器,並透過設立專用的手機App及網站予公眾查閱咪錶泊車位的使用狀態和支援遠端支付等。
此外,承批實體須自行出資購置及安裝「一管多」的收費系統用作更換現有相關收費系統及設備,以保障現有咪錶泊車位的運作順利過渡。
交通事務局按照投標者所提出的價金(回報金)百分比、收費系統及軟硬件設備的執行計劃、施工期、公共泊車服務的額外計劃、人員計劃及相關業務經驗進行評審。該局初步預計承批實體最快於今年第三季內正式提供新咪錶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