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車牌下月底結束

2015-02-04

【特訊】政府綜合服務大樓消息:

2015年度車輛使用牌照稅(即俗稱「行車稅」)的繳納期限將至3月31日結束,市民可於限期結束前攜同車輛登記摺正本到「政府綜合服務大樓」繳納有關費用。

交通事務局按照《車輛使用牌照稅規章》相關規定,於2015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間徵收2015年度汽車、輕型電單車、重型電單車及工業機器車的使用牌照稅。市民可於辦公時間內攜同車輛登記摺正本,親臨黑沙環新街52號「政府綜合服務大樓」一樓I區的交通事務專區的服務櫃檯,以現金方式繳費。

「政府綜合服務大樓」的服務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中午照常辦公。此外,車主可選擇前往交通事務局位於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地下或南灣大馬路中華廣場2樓的服務專區、財政局及轄下接待中心、郵政總局及6間分局、通訊博物館商店、或指定的銀行繳交「行車稅」;又或者透過登入交通事務局網上電子繳費網站 https://epay.dsat.gov.mo繳納,成功辦理後可選擇郵寄或自取方式領取稅圈。

市民如想查詢更多有關交通事務局的資訊,請於辦公時間內致電交通事務專線8866 6363或「政府綜合服務大樓」2845 1515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