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公司安排來澳 八百呎單位禁錮廿七外傭

2015-03-27

【本報訊】司警在高甸玉街一個單位救出二十七名被禁錮的外籍傭工,拘捕一名印尼家傭和聘請她的香港男子。司警相信有人透過香港外傭公司安排該批已被辭退的外傭到澳門過冷河並將她們禁錮,從中賺取替該批外傭尋找工作的佣金。

港男印傭被拘控

涉嫌禁錮被捕男女,分別姓馮男子,四十八歲,香港人,無業。女家傭JAINO,五十一歲,印尼人,受聘於馮的家傭。

司警接報調查揭發

本月二十五日下午二時,司警局接獲熱線電話有一名外籍人士被禁錮,司警員根據電話資料追查後,於晚上六時許到荷蘭園高甸玉街一個單位調查,涉案印尼家傭啟門後,司警員發現該僅八百呎的單位內,住有二十七名外籍女子和該印尼家傭。

經調查,該二十七名外籍女子是被人禁錮於上址,當中包括兩名菲律賓人,九名孟加拉人和十六名印尼人,年齡由二十九歲至五十五歲。其中有兩人已是逾期逗留。她們全部原先均曾於香港任職外傭,因被辭退需根據香港外傭條例需離開香港。隨後被安排到本澳上址單位禁錮,當中被安排到上址最長時間的外傭是由一月二十四日至今。

司警員向啟門的尼印籍女家傭查問後,供稱以每月受聘於一名姓馮香港男子,於上址負責看守該批外傭,不准她們外出,並扣押她們証件 。又每日為她們提供飯餸。司警隨後於黑沙環中街拘捕該姓馮男子。

港法例外傭被辭退需離境過冷河

經了解,被禁錮的外傭因在港被辭退,需根據香港外傭條例離境過冷河始可再回港工作,她們透過香港一外傭中介公司聯絡馮,安排到本澳入住上述單位等待,而她們獲安排來澳條件,是需交出証件由本澳該名尼印家傭保管,入住單位後禁止外出,直至香港外傭中介公司替她們找到工作始能往香港。獲住港工作則需繳付五千元給中介公司。

獲工作需付中介五千元

司警員初步懷疑該批外傭經過冷河時間後再往工作後,馮可從香港該外傭中介公司獲取利益,但馮否認可賺取報酬,司警員繼續退查馮與該中介公司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