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批政府濫批外僱

2015-03-31

【本報訊】本澳目前有十六萬多外僱,但批出近二十萬個配額,多年來,議員批評政府為企業申請外僱大開綠燈,議員區錦新、李靜儀借用本地居民薪酬佔GDP比例由二千年的三十五點三下降至二零一三年不足百分之二十。批評由於政府以中小企人資作藉口,濫批外僱,以致影響本地人收入。

外僱充斥壓工資增長

本地居民薪酬佔GDP比例由二千年的三十五點三下降至二零一三年不足百分之二十。區錦新及李靜儀批評,本地僱員在第一分配線中所分到的財富並不多。區錦新批評,是由於政府沒有外僱的輸入總量,再按各行業細分所需外僱數目而批出外僱,隨時申請隨時有,以致外僱泛濫,外僱充斥而影響本地僱員薪酬加幅。李靜儀指,政府用行政手段無上限地批外勞干預勞動市場供需情況,壓抑本地人工資增長 ,令勞動分配越來越低,其中,清潔、餐飲服務員、工程部等員工,因為容許大量輸入外勞,薪酬無合理調升,與不准輸入外勞職位的薪酬差距越拉越大。第一分配越來越不公平、不合理,貧富懸殊拉大,政府推出多少惠民措施都無用。粗疏的外勞政策,令本地人喪失議價能力,越來越多行業工資水平受壓甚至就業不穩定,最後無奈離開行業,居民選擇就業空間只會越收越窄。除莊荷、監場主任、職業司機,建議其他行業都必須限制和壓縮外勞輸入的數量,有各行各業既比例、有工資指標、嚴格對某些行業執行禁止輸入外勞既政策,對違規者要嚴厲處罰甚至一段時間禁止再入外勞,亦需要有積極有效、避免窒礙本地人向上流動既外勞退場機制,確保澳門人的多元就業空間,並能夠獲得合理的勞動報酬。以及清晰退場機制。

經濟財政司司長梁維特指,《外僱法》中已存在外僱退場機制,僱主必需在外僱離職後十五日向人資辦申報,政府可按企業僱員變化和各行業變化,重新調整或削減所有外僱配額。承認過去相關宣傳可能少,已指示部門特別就外僱退場機制多向社會、勞工團體及僱主團體等宣講,讓社會明白機制的存在。

財爺反駁兩萬元月薪僱員大幅增長

他駁斥,在初次收入變化中,僱員收入比例二零一三年佔總體百分之十九點二,營業盈利佔百分之四十五點七、產品稅佔百分之三十五點一。本澳產品稅主要為博彩稅,政府已透過二次分配,將之投放到免費教育和其他社會福利,月薪在二萬元以上僱員於二零一三年與二千年相比,由百分之十四點九增至三十三點六,認為經濟發展有助帶動居民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