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司機駕發財巴圈頭入澳境 警方認冇符

2015-04-10

【本報訊】再有內地司機駕駛「發財巴」撞死電單車司機。有議員指出,持特別駕駛執照的內地司機駕駛「發財巴」出境關閘後,在「三不管」地帶圈頭再進入澳門駕駛。保安司司長黃少澤表示,由於規管相關司機的法令不適用上述情況,「警方愛莫能助。想做 (控告),做不了。如果做了,就是犯法」。

昨早,一宗涉及「發財巴」的致命交通意外,駕駛者是一名持有特別駕駛執照的內地司機。間選議員李靜儀昨午在立法會提及上述意外後表示,二O一三年十一月,曾向前保安司司長張國華指出,「發財巴」出境關閘後,在「三不管」地帶圈頭,立即返回澳門繼續行駛。

然而,事隔一年多,問題仍然存在。李靜儀重申,第67/84/M號法令明確規定,持有特別駕駛執照的非本地居民,僅僅可以進行往來內地和澳門之間的跨境點對點運輸工作。她強調,在「三不管」調頭的「發財巴」根本並非真正的跨境運輸。

保安司司長黃少澤表示,上述法令只是規範外地司機在本澳境內駕駛,但是,關閘的「三不管」地段不是澳門的管轄範圍,警方是沒有執法權的。本澳又不能推斷入境的「發財巴」曾在「三不管」地帶圈頭而進行檢控。

「這使警方處於兩難的境地。一方面,市民覺得那是犯法,但是,警方找不到法律依據進行檢控。」黃少澤指出,已向內地邊檢部門反映相關問題,對方表示將會考慮和分析。他續說:「對方怎樣決定,怎樣處理。作為一國兩制,他們不能限制我們,我們也不能限制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