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環船鋪街二期考古有更多發現 將回填待年中報告定去留

2015-04-10

【本報訊】文化局已完成路環船鋪街第二階段考古工作,發現比第一階段更多、更大規模考古遺物和遺趾,初估屬新石器時代、青銅時期等,當局預計年中整體報告出爐後,再決定前後兩階段的採何保護方案。

在關注團體公開跟進環船鋪街考古及保護工作後,文化局昨安排傳媒到現場實地介紹相關情況,局長吳衛鳴、代副局長陳炳輝和文化財產廳廳長張鵲橋等現身,更找來工務局城市規劃廳廳長劉榕到場助陣。

出土五百古物分屬四時期

據介紹,在船鋪街原民署自由波地範圍的第二階段考古已於二月底完成,在約二百平方米發掘面積中,出土約五百件考古物,初步評估屬新石器時代晚期、青銅時期、歷史時期(唐宋)、晚清時期四個不同時期的遺物及遺跡。其規模和數量遠超第一階段。

吳衛鳴稱,現時考古專家正結合兩階段考古發現撰寫整體報告,相信六月底前完成,再決定保護方案,並交文化遺產委員會討論。惟雨季將至,故在聽取專家建議後,將會先以泥沙回填,保護好相關發現。

首階遺跡證屬唐代 木結構蓋頂非回填

至於原為停車場第一階段考古發現的遺跡,吳衛鳴等澄清,相關遺跡因相同理由和規模較細,暫以木結構頂蓋作適當加固和保護。同時該處火塘遺跡經「碳十四」檢測,其年代應為距今約一千三百年的唐代,而非之前初估的新石器時代。

吳衛鳴又強調,回填是一個很好的保護方案,如屬新石器時期晚期的黑沙遺跡就是回填處理,「現在上面是公園,下面好好保護」,待日後有條件做研究發掘時隨時可做。

為對方解畫:規劃條件圖非最終發展計劃

就土地業權人正申請規劃條件圖,當局是否配合對方急於處理歸還土地的質疑,吳衛鳴否認,重申局方一直與業權人溝通,對方實不急於發展,願多給一年時間去考古,且目前只是條件圖草案聽意見、討論,「唔係一個終極計劃」。

吳衛鳴重申,保護文物非盲目去做,要十分嚴謹處理決定,而這裡「初步我們覺得好有價值的一個地方」,惟報告一日未出確定不了甚麼,局方定會盡量保護好相關資源,且甚麼可能也都會有,「都係個句啦:大家放心!」

劉榕:很大機會條件圖草案要二次公示

對於在未有總報告前就公示收集意見,甚或可能就已上城規會討論以至出確定條件圖會否有問題,劉榕說,目前未確認相關時間表,但不管如何會依法配合文化局工作,不排除在報告出台後調整該地段以至周邊的規劃。那會否進行第二次公示?他直言:「我相信機會好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