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團體五一發起遊行

2015-04-30

【本報訊】共有十三個團體將於「五・一」當日發起遊行集會活動,表達不同的訴求,治安警察局為盡量減低對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影響,對發起團體擬行經的部分路線作出了若干的修訂,並呼籲遊行發起人及參與者遵循警方依法修訂後之路線行進,及在合法及安全的情況下進行。警方估計約有二千人參加遊行。

發起遊行集會活動的十三個團體包括的士司機權益會、澳門家庭團聚聯合會、澳門職工聯盟、澳門工人民生力量聯合工會 、博彩員工協進會、民主起動、工人自救會、澳門民生力量聯合會、澳門博彩最前線、澳門青年動力、澳門基層公職人員協會、澳門交通運輸業總工會、中國澳門鋼筋扎鐵工程工會及五邑鄉親同盟會,各團體當日分別在六個地點集會及起步,包括關閘廣場、三角花園、祐漢公園、塔石廣場、友誼廣場及觀光塔前地,分別遊行至政府總部遞信,其中有一團體發起車輛遊行,亦有團體遞信後擬再到部分博企附近集會。

治安警察局表示,經分析評估,在配合該等團體行使權利的同時,為盡量減低對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影響,該局根據法律規定,對部分團體之遊行路線作出修訂,並於日前與有關團體舉行會議,知會他們局方依法作出的修定及活動進行時須注意事項。

治安警察局向出席會議的遊行發起人作出以下提醒:應自行組織糾察隊,以維持自身隊伍秩序;控制參與人士的情緒,避免出現過激行為;理性表達訴求,免受外來人士干擾、煽動或教唆;注意同行長者及小童的安全,將其安排在隊伍較安全的位置,避免安置其在隊伍的前方;遊行期間禁止燃燒物品,以免造成意外或引致遊行秩序混亂;注意天氣變化,做好個人保護措施;遊行必須在和平及合法的情況下進行,包括遵守集會示威法及國旗法。

治安警察局於遊行當日派出適量警員維持人群及交通秩序,呼籲參與者必須在合法及安全的情況下進行,且盡量減少對其他道路使用者之影響。參與人士應修訂後之路線行進,否則將被視為不合法。市民如當時途經上述地點,請配合在場警員的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