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學年先推幼兒教育基本學力要求

2015-07-18

【本報訊】政府可能在下星期公佈《本地學制正規教育基本學力要求》行政法規,當中,要求學生應具備基本的知識、技能、能力、情感、態度及價值觀。被問及如何肯定學生有愛國愛澳的情感、態度及價值觀,教青局廳長黃健武稱:「大家對一些事物會有一個看法。其實,這都是一種評鑑。」

行政會完成討論《本地學制正規教育基本學力要求》行政法規草案。草案對公立學校及本地學制私立學校的正規教育的幼兒至高中各教育階段的基本學力要求進行規範。基本學力要求是指由政府訂定的、要求學生在完成各教育階段的學習後應具備的基本素養,包括基本的知識、技能、能力、情感、態度及價值觀。

教育暨青年局教育研究暨資源廳廳長黃健武表示,去年已通過行政法規頒佈課程框架,設定各階段的學習領域或學科。其中,小學至高中的品德與公民科包含愛國愛澳、國情教育等內容。他也指出,其實,不只品德與公民科,很多其他學科 (如:語文、常識、地理、歷史) 都有機會涉及愛國愛澳等內容。

如何肯定學生愛國愛澳方面已達基本學力要求?

昨午的記者會結束後,記者向黃健武提出,在愛國、愛澳方面,如何肯定學生的情感、態度及價值觀已達基本學力要求?「很多東西不可以用紙筆測試評鑑。但是,大家對一些事物會有一個看法。其實,這都是一種評鑑。」黃健武又說:「有一個客觀的看法。」

記者追問:「怎樣客觀?情感有客觀?」黃健武表示,下星期的記者會再回應。說完這句話,行政會發言人梁慶庭突然出現在黃健武和記者中間,並把黃健武送離現場。

《本地學制正規教育基本學力要求》行政法規草案又規定,基本學力要求是管理及評核課程、編寫及選用教材、指導及規範教學,以及評估學校教學質量的標準;學校應確保學生達到相應教育階段的基本學力要求。此外,學校根據基本學力要求及其教育理念、辦學特色及學生發展的需要,編寫、選用各學習領域或科目的教材,選擇教學內容,創設良好的教育環境,組織、實施教育教學。

法規自公佈翌日起生效,並自二零一五 / 二零一六學校年度起分階段在各教育階段實施。首先實施的是幼兒教育,隨後數年陸續在小學、中學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