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51105號
2015年11月05日
星期四
旅遊業聯盟痛斥UBER 籲業界勿與合作
2015-11-05
【本報訊】旅遊業聯盟主席周錦輝表示,旅遊發展委員會昨日舉行會議,委員認為旅行社與UBER合作提供交通服務,不符合本澳法律,周錦輝呼籲旅遊業界尤其旅行社勿與UBER合作,不要做違法行為。他說,澳門是法治社會,希望業界配合當局的執法方向,又指本地法律與外地存在差異,社會各界勿將服務需求與合法營運混淆。
旅遊業聯盟委員胡景光表示,根據本澳法例,旅行社有權接載旅客,但旅行社的車輛只能作旅遊用途。
治安警察局表示,注意到UBER就警方檢控涉及UBER之「白牌車」舉行記者會,重申,一直以來都是依法及按程序檢控「白牌車」,維護公共秩序,保障市民和遊客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權益,警方將持續打擊有關之違法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