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60118號

2016年01月18日

星期一

『更練』-昔日的警民合作

2016-01-18

『沙梨頭更館』展覽館日前開幕,文化局局長吳衛嗚表示,更館復修後變身成為展覽館,體現了政府與民間合作,確實;早在上世紀初,更館的設立,便是官民合作的一種展現。更館,又稱『更練館』,是『更練』聚集之所,昔日華人社區除了依靠警察維護社會治安外,因警力有限,在不同的社區會自組『更練團』,更練團組織的成員──更練,便會駐守在更練館內,於執勤時間在社區內巡邏,防範盜賊和事故,分擔了政府的保安職能,是昔日『警民合作』維持社區治安的一種狀況,當時更練的工作,對保護居民的生命財產很重要,就如保安當局經常強調社區警務工作的重要性‧

  民間保安力量

更練,又稱更夫,是粵、港、澳地區最早的民間保安組織成員,其職責就如現今的保安員,但並非是由私企經營,而是社區內的民間自衛組織,在粵、港、澳地區於十九世紀中已存在,在清末期間,廣東較其他地區繁榮富裕,社會亦複雜,省內各地區的更練為更能做好區內治安工作,因此互相守望聯繫,而形成當時的『團練』,至民國初期,更練是作為社區的民間保安力量,更練的薪酬,是商戶每月向更館交付的。

在十九世紀中,香港警隊成立,負責執行內部保安工作,當時警隊的工作範圍甚廣,除負責治安、出入境、人口登記、交通外,還兼任消防、郵務等工作,由於當時警隊人手少,香港警隊主力維持外籍人士居住地方的治安,華人便要付錢請人『打更』,該些更夫後來演變成為更練,由社區的華商集資組建成,彼等接受警察的指導,執行維護社區保安工作。經過一段日子後,港英政府在華商的要求下,容許華人組織地區的更練團,自行維護華人社區治安事宜,由於港島上、中、下、西環最多華人居住,港英政府設置『四環更館』,訓練華人更練,而更練團不屬於警隊,是由當年的『華民政務司』管理,更練團會執行類似警員的工作,例如捉盜賊、扒手等,更練對協助警方維護社區治安有很大幫助。

香港的更練團,在上世紀卅年代仍盛行,當時的『四環更館』設於西營盤區,更練巡邏時間由每晚八時開始,每四小時一更,執勤的更練先要到西區警署領取裝備,才到區內巡邏,當年的更練組織,每月向每戶收取大約三元作為保安費和管理費,一般的更練配備有木棍和『銀雞』,其職責是輔助警隊防範盜賊,保護商民,至五十年代後,香港警隊人手增加,『四環更館』結束,由六十年代開始更練的職責,已由當時新興行業──保安員、護衛員取替,香港政府亦在一九五六年取消了更練條例,更練館亦隨著城市發展而消失。

在澳門,更練行業亦於清末已有,當時澳門多個地區都設有更館,根據資料記載,清末時期在望廈村、三街、新橋和沙梨頭多華人聚居的社區都設有更館,至上世紀六十年代,仍存有更練執行巡邏職務,澳門警隊更制定了有關更練執勤的條例,當時規定更練分區執勤,由警區管理,每個社區的更練都有負責人,而更練的費用,則憑每個所管轄的警區區長,負責在收據上簽名才能向商戶收取。

更練的經費收入,主要來自商戶的需求,在五十年代;每月商戶所付的更練費只是『一個幾毫』,在一九六五年治安警察廳所公布的『更練服務組織條例』及『更練執行職務條例』,詳細規範了更練的入職條件。

至七十年代初,澳門社會發展下,警隊人手已可全面維護社會治安,更練的作用已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保安員,屬於私企管理公司的員工,例如大廈管理員、工業大廈管理員和派駐在銀行、醫院,甚或政府單位、大機構的保安或護衛員。現今;治安當局著重於『社區警務工作』,透過警民合作防罪,與物業管理公司合作預防大廈罪案,所設立的『大廈預防罪案小組』與大廈管理公司的合作,就猶似當年警隊與更館合作防止罪案發生,維護社區治安環境。